只有乏味的人才会在早餐时才华横溢
头像感谢Violaoi
有事私信

[米英]与野兽先生同居的二三事

文:诺伊兹

CP:学者米X作家英

Attention:★自述对话型,全文以Sir为第一人称,读者为编辑霍华德的角度。场景发生在亚特兰大的一家咖啡店内,Sir正与之谈论。

★糖。字数11550+,可能有Bug,望谅解
   
文章整理走这里
  
感谢每一个打开这篇文章的人

    

   

    早,早上好,霍华德先生,不好意思久等了,您也知道,亚特兰大的交通就像是上天降下果酱雨,将每一辆在公路上飞驰的汽车粘在一起一样的麻烦,难以通行。不过,好在上帝保佑,我总算是踩点来到这家店了。

  

     Waiter,来一份栗子蛋糕和一杯伯爵红茶,请帮我准备多一点果酱……霍华德先生,这家店的栗子蛋糕和蓝山咖啡十分美味,由于对咖啡有点反应过剩,所以我才一直没有机会得以品尝,还真有点遗憾呢。对了,您不来一点试试?

   

    噢,看来您已经点了,味道不错吧。话说回来霍华德先生还是一如既往地准时呢,似乎有可爱的妖精小姐为您准时报时。不过,真希望认真负责的她们能在催稿时安心睡着,悄咪咪地偷个懒,别再精神抖擞地提醒您。

   

    咳咳,不好意思,我似乎跑题了,那么,就回归正题吧。今天我特地约您出来,是为了跟您讨论我的新书《与野兽先生同居的二三事》。嗯,如您所见,与之前我写的恐怖小说完全不同,这是一本温馨的故事集,灵感大多来源于我的日常生活。

     

    毋需惊讶,就像我在电话中与您所说的一样,这本书,是我的一次转型尝试,可能会有很多问题,而且可能有违我的粉丝口味,您不太愿意让我出版这本书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还是那句话,如果您和出版社不愿意出版,我也会挤出我那艰涩的稿费,把这本书送至大众视线之中。

    

    听到这里,您也许会好奇为什么我要如此坚持吧。与书名一样,这,源于我和那位野兽先生的二三事。

     

     

    我和他故事的开始,完全是一个偶然。就像是两片从一棵大树上飘落的落叶一般,只是正巧重叠而已。

    

    这大概是三年前的事情,那时候,我还是一个新人作家……不对,也许连作家都说不上吧,只是一个被同事推卸责任后、不敢再面对无数人心中的成功圣地曼哈顿的Loser。

       

    霍华德先生,您知道吗,人,从那由希望和向往组成的云端上跌落时,并不像热血漫画和鼓励鸡汤中的主人公那样,拥有从高处摔落也不会疼痛的钢筋铁骨,会怀着坚强不倒的心,带着希望和目标重新振作起来。相反,是一种仿佛从山崖被推落的无限绝望,以及粉/身/碎/骨的切肤之痛。

   

    因此,带着对商界职场的绝望,还有无尽的悲伤,我拖着疲惫的身体,来到那承载着无数人梦想的同时,又在每一个角落都曾滴落过泪水的纽约中央火车站,买了一张通往遥远的亚特兰大的车票,离开了这曾经载满刚走出校门时的自己那还未被社会沾/染的希望和期待之所。

    

    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确实可以让人感到自由舒畅。然而,待这份快乐淡去之后,那被虚幻美好所覆盖的骨感现实,便会毫不留情面地展露眼前。

   

    最先从虚幻帘幕之中出现的,是孤独寂寞。虽然US是一个完整的国/度,可是,每一个州都保留着自己的自由和特色。因此,虽然正置身于仅距离纽约1417公里的亚特兰大,然而自己仿佛被扔到远离北/美大陆的荒海孤岛一般。     

    没有熟悉的事物,也没有可以帮助自己的人,自己拥有的,只是那来自通讯公司的一封写着"欢迎来到亚特兰大"几个大字的短信。在陌生的城市里,寂寞之感油然生起。可是,冰冷的社会似乎还不满足于此,在我孤独地饮酒时,让酒店服务员将账单送到手中。

    

    看着那数额惊人的账单,我动用脑内的仅剩的细胞,迅速分析现状,最后得出一个结论:我不能再像现在这样在酒店里浑浑噩噩地虚度光阴,我要寻找新的工作,并且搬出酒店,寻找新的住所。

     

    眼前的目标,十分的清晰显眼,然而执行起来,却困难重重。首先,是工作和收入问题。霍华德先生,诚如您所知,我并不是咬着金钥匙来到这个世界的,我只是一个诞生在普通家庭的孩子,没有足够的资本来阔绰度日,要想独立生活,那么资金来源是必不可少的。

    

    作为名校优等生的我,虽有一定资/本重入商界,然而,在职场上狠狠地摔了一跤的我,已经没有足够的勇气重新踏入其中。不过好在,诚如智者所言,当上帝为你关上大门时,他会为你打开一扇窗。

   

    一次,在我翻找行李箱以找出一套干净西装时,一沓曾随手写下的文稿映入眼前,使我想起我那获取过无数赞美的文笔,因此,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我带着自己的恐怖小说,推开了出版社的大门,竟也因此,踏入了职业作家的道路。

    

    那么,解决了最至关重要的收入问题后,我便开始寻找适合的住处。这是当然的,我总不能一直住在酒店中,不仅仅是因为写稿及资料存放不方便,还因为一个硬伤——费用太高。为此,我决定要找一套房子,一个宽敞舒适、可以让自己自由创作不受干扰、且最好交通便利方便自己放松的处所。

     

    不过,似乎是因为我的要求太高,许多所谓的好房子,要么并不符合我的要求,要么就是租金太高,最后都被我一一否决。可是,虽然我,亚瑟•柯克兰这个人可以等,但是我那囊中羞涩的钱包可不能再等了。因此,在一次发现一个价格合理、符合条件、但是需要合租的房子时,自己毫不犹豫地签/约入住。

     

    这套房子环境和硬件设施确实相当不错,宽敞的居室,临近车站、地铁站、便利店和超市的便捷坐标,以及面朝街区公园的绝佳地理环境……这一切,不仅仅符合我的要求,有些地方甚至超出理想。当我忍着一路上的眼神,拉着沉甸甸的箱子,抱着巨大的泰迪熊来到并且亲眼看到时,自己也不住感慨还好当时没有多犹豫一秒。

     

    按照房东的说法,另一位租客,早就抢在我的面前,踏入这与自己分享的房间当中。虽说在下定决心与他人合租时,早已做好一系列心理准备,但是,面对这个未知的、素未谋面的室友,我还是多少有些紧张的。

    

     一路上,我都在在猜想他的存在形象,也似乎是理所应当的,其中绝大部分是负面形象。噢,别惊讶,我并不是对他抱有什么偏见,只是吧,您知道的,好的室友,都有着类似的属性,而不太容易接受和相处的室友,却有种无数种。对此,我也只能先猜测来做好心理准备,以免落差太大接受不了。

    

    那么,他是一个怎么样的人呢?是一个看起来强壮英勇、形同魁梧战士的娘娘腔?还是一个不修边幅的糙大叔?或者是一个斤斤计较到连掉落一根头发都在跟你计算垃圾费的可怕商人?我越想越怕,但同样,也越来越期待。终于,随着电梯的"叮咚"一声的清脆铃声响起,我被送到即将按照合约需居住一年的公寓门前。

      

    怀着满满的期待和紧张心情,我颤动这从提包内那凌乱的稿纸中,找到了被贴着死板的房号名的钥匙。噢,上帝,您不知道,那时候,当握着那一把钥匙时,我才终于真正察觉到自己到底有多么紧张,以至于紧握手心的钥匙都沾上手汗,掉落在地板上,发出点点光芒。

    

    就在我第五次让划上锁眼的钥匙从掌心滑出、自己蹲下捡钥匙的瞬间,原本紧闭的房间门打开了。天啊,别提当时我有多么紧张了,那一刻仿佛自己的心都要跳离身体,耳际都是心跳回响,以至我一瞬间都不敢站起身来直视将至少陪伴一年的室友。

    

    噢噢噢,我看到脚了,穿着很普通的牛仔裤呢,这腿部线条,不愧是比自己小一些的年轻人呢,真是格外强壮,看来房东没有传达错资料呀;还有这拖鞋……我记得房东先生说拖鞋他没有准备,难道这可爱的兔子拖鞋是这位年轻室友的作品?噢,上帝,他看起来可爱极了。

     

    就在我很沉浸在见到室友的脚的紧张和兴奋之中时,位于自己正上方处,一道低沉的男声将还打算磨磨蹭蹭慢慢与室友见面的自己的会见步骤,强行提前到最后一步——面对面相聊:"那个,你是我的新室友亚瑟吧,能请你起来吗?"

     

    本想继续装傻拖延短暂几秒时,自己却被直接摆上台面,虽然与自己的规划不太一样,不过这要求也相当合理,哪有像自己这样捡个钥匙磨蹭到与重新铸造一把那般磨叽。

    

    于是,我深呼吸后,鼓起勇气,站了起来,露出一个标准的英伦绅士浅笑,礼貌地自我介绍道:"噢,不好意思,我是亚瑟•柯克兰,很高兴见到你。"一口气不断气地说完后,我便瞪大双眼,打算好好观察室友,结果这一看,我便被吓一跳。

     

    各国的名言警句,都有一句智者之言:不要以貌取人。适用在当时的环境中,则是不要通过外貌和第一印象,认定这位室友是一个怪人。但是,道理我都懂,只是那一刻,我满脑子只有一个想法:我遇上怪人了。

     

    对,没错,人的性格着实要在日后相处才能知道。但是,抛开性格层面的判断,他也绝对是一个怪人,显而易见的。

    

    我记得房东曾提到,我的室友年龄比我还小一年,这样一算,他也是一个正值黄金时期的24岁好青年。这从衣着上的T恤衫和牛仔裤搭配,以及那露出的肌肉线条中,确实可以感觉到他的躯体,乃至每一个细胞,都在宣扬着他的年轻活力。

   

    然而,这样的年轻强壮的身体,居然搭配着一头长发与胡须?喔,我这并不是对长发和胡须持有偏见,但是,与一般人的长发和胡须都不太一样,他那……已经超出"奔放自由追求飘逸"的解释范围,感觉就像是一个花季少年躯体配上中年大叔的脸庞一般。这感觉,简直不是大跨步,而是豪迈地冲"狂野怪人"那边奔跑而去。

    

    不过,不知道是被他那一头长发挡住眼睛,还是被胡须阻挡视线范围,这位形同童话故事《美女与野兽》之中的野兽先生的室友,并没有察觉到我的惊讶表情,他把同款的兔子拖鞋放到地上后,一手接过我的旅行箱,一手扛起我的提包,二话不说地往屋内的一间疑似属于我的房间走去。

    

    中途,似乎是考虑到突然离开有些不礼貌,这位野兽先生回过头来,张开被深金色胡须遮挡着的嘴,说道:"你好,我是阿尔弗雷德•F•琼斯,往后的日子里多多指教了。"

     

    说到他的名字,不知道霍华德先生有没有听说过?没有也没关系,虽然他也经常上报纸杂志,但是和我们这类文学类不太一样,阿尔弗雷德他是一名学者,似乎是专研地理类的,他的研究报告很多时候都是登在隔壁办公室的杂志上的。嗯,简单点来说,他就是一位要么常年在家,要么拉着行李箱飞往世界各地的地理学者。

       

    虽然感觉有点神奇,但是,现实就是如此。就这样,我与明明比我小一岁、但是却留着不符合他年龄的长发和胡须的地理学者,阿尔弗雷德的同居生活开始了。

       

       

    谢谢,对,这份栗子蛋糕和伯爵红茶,是我这边的,请小心,不要被烫到哦……嗯,这味道闻起来真是清新舒服,很久没有喝到这种口感醇至的红茶了,工作结束后来一杯,是一种不错的放松方式。不过,这对于阿尔弗雷德来讲就是无聊的茶叶水吧,比起喝一杯红茶来放松身心这种写意方式,他大概直接粗/暴地会选择打一款刚刚通贩的游戏吧。

      

    嗯,接下来的故事……好的好的,不不不,并不是不方便说,我和他的故事,有不少都写在这本书里,只是没想到您居然感兴趣,要我继续说下去呢。那么,就着这美好的时光,我继续说吧。

     

     

    诚如方才所说,我和阿尔弗雷德先生,同居了。虽说我作为作家,有时候会把部分书中角色投射到现实生活中,让自己感同身受。不过,毕竟书与现实还是有不少差别的,因此这不一定能带来什么代入感。然而,在与阿尔弗雷德生活时,我真的,对于贝儿小姐怀有同样的感情:上帝,怎么会有这样的野兽先生。

      

     阿尔弗雷德就像是童话故事中走出来的缩小版野兽先生。这里不是贬义,只是真是我本人的真实感受。

              

    他明明有着一头与肥沃田地中的小麦神似的深金色漂亮头发,但是却弄得蓬乱不已,形同杂草,厚厚实实地遮住双眼;他本该像一个都市24岁青年一般,年轻有活力,每一个举止,都在喧嚣着狂傲自信,可是,眼前的他,就像是一个中年大叔一般,不仅在外貌上,留着长长的胡须,还在性格上,满是中年大叔的寂寞沉闷,总是要么就闷在房间里几天不怎么出来地写研究报告,要么就拿着手柄在客厅打几个晚上游戏。

      

    也许,光看这些,只会感觉阿尔弗雷德他性格怪异,顶多认为他是一个不修边幅的科学怪人,怎么会与野兽联系而上呢。这个啊,当您看到他盘腿坐在仿佛是被一群猴子打闹结束后的"惨/烈现场"中,一手抱住全家桶,一手握紧炸鸡腿大口大口地扯下肉块,尤其是他那杂乱如草的胡须沾上肉末时,您大概也会和我有一样的感慨——这,大概就是野兽先生吧。

     

    虽然这位野兽先生每次找东西都是"翻翻翻,扔扔扔",尽显狂野本色;每次吃东西,都形同野兽一般啃咬撕扯,绝无一点仪态;每次与同行电话讨论争辩时,大声吼叫,全无形同他名号的儒雅学者形象。但是,偷偷说一句,这位野兽先生还真的像童话故事的那位一样,在一些地方出乎意料的可爱,也,让我感到什么惊喜。

      

    比方说,能让阿尔弗雷德那被深金色蓬乱刘海遮住的蔚蓝双眼,发出耀眼光芒的书籍,不是让人看了热血沸腾的三级书,而是时下少年们最喜欢的英雄漫画;能让基本拒绝外出的外卖党学者,承受亚特兰大的骄阳走出房门的,不是昂贵稀有的宝物,而是楼下新开餐馆的招聘美食;能让平常粗心大意到把拖鞋扔到什么地方都不知道的野兽先生细心谨慎的,不是诸如调钟表等精细工作,而是沾着胶水贴高达模型的少年浪漫。

     

    不过,这些还不是最可爱和最惊喜的时刻。

     

    我永远都记得他最可爱的那一刻。不,不是我想要记住他黑历史,只是,那一刻实在是太可爱了,霍华德先生您要是亲眼看见,也一定会有这种感受。

      

    那一次,阿尔弗雷德似乎在研究课题时遇到瓶颈了,为了分散注意力,也想要接触新事物,他第一次不是因为找不到东西和问要不要订外卖而敲响我的房门,以借去我的录影带资料。

    

    只是,尊敬的野兽先生似乎忘记了,我是一位恐怖小说家。在他随意从我的光盘集合袋里带走一张播放后的20分钟,客厅里传来了一声堪称凄/惨的尖叫声,声音尖/锐,就像是野生动物被宰/杀瞬间发出的惊恐喊叫。这一叫,一下子就让原本在屋内安静写稿的我跳了起来,夺门而出,询问情况。

    

    结果,一开门我便看到了终生难忘的场景。只见这位身高数尺的雄健野兽先生,竟然像是一个害怕打雷的孩子一样,抱紧我的恐怖小说中的可怕周边抱枕,蜷缩在茶几与沙发形成的狭小空间里瑟瑟发抖。回头一看,客厅的电视巨幕中,正停滞在一个长发女子那满是惊恐的狰/狞面孔上,无损音响里,是一系列的断裂声和惨/叫声。

     

    望着瑟瑟发抖的野兽先生,以及屏幕上的恐怖电影。噢,女王保佑,请相信我,我并不打算恶意嘲/弄,但是……当看到魁梧的男儿竟然如此可爱地蜷缩在那小角落时,自己实在是被可爱到了,不住偷笑,结果理所应当地收到了接近于彩蛋的又一惊喜——来自害羞的阿尔弗雷德的一句可爱吼骂:"亚瑟你坑我,竟然是恐怖片!"

   

      

    这很可爱,不是吗?至于能让我第一次察觉到他的惊喜的瞬间,大概是同居半年后的那一件事吧,喔,当然,这件事和上一件事都被我写在书里。

     

    

    那天是周末,借着把稿子传出后的短暂空闲时光,我开始久违的大扫除。霍华德先生,请不要如此惊讶,我并没有用错词,要知道,想要清理这样一间不仅面积偌大、还有着这样一位总在不经意间弄乱屋子的野兽先生生活的屋子,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但是,毕竟是自己生活的小世界,再怎么难,也要好好整理,而且,我房间的那一群小家伙也是时候来一个阳光浴,否则就要爬上点点霉菌了。

      

    就在我淋浴着初春的和熙阳光,哼着不知名的英格兰民歌,将我那一堆可爱的玩偶夹到晾衣杆上,给他们一场舒适的阳光浴时,我惊讶地发现,我的杰思……也就是那一只等高泰迪熊的耳朵,竟然开了一个小口!

    

    天啊,难道是我不小心扯开了,还是被沿着水管爬到屋内的野猫划破的?不管是哪种缘由,现在我也没有心思继续追究,此时我的想法只有一个,要快点缝好杰思。

     

    然而,这说起来很容易,但是当我拿着针线,面对耳朵受伤的、最心爱的杰思时,却完全下不了手。天啊,我什么时候也变得那么优柔寡断?

     

    就在我像是一个木偶,呆呆地抱紧杰思,把头埋进它的怀抱中犹豫不决时,结果直接撞上踢着拖鞋、拿着一瓶符合挑剔要求的冰镇可乐走出厨房的阿尔弗雷德的视线。只见粗扩的野兽先生将视线在我和杰思身上来回扫视几个回合后,放下手中的正"冒汗"的可乐,走向自己,伸出手,低沉地说道:"给我吧。"

     

    "欸?"说实话,看着那张宽厚的、由于开采样本而带茧的手掌,我有点莫名其妙。这位仿佛是从童话故事中穿越而来的粗鲁野兽先生,能帮自己点什么。

    

    大概是觉得看出我眼里那毫不掩饰的猜疑眼神吧,阿尔弗雷德很无奈地耸了耸肩以示歉意后,紧接着一把抢过我怀中的泰迪熊杰思,还有我手中的针线,开始缝补。

    

    这个,霍华德先生,您能联想到一位头发蓬乱胡须拉扎的壮汉抱着一只跟我差不多高的泰迪熊缝耳朵的模样吗,恕我直言,就我个人来讲,是完全没有想过。每次看到一些综艺节目里的这些镜头时,我都会感到一种莫名的违和感。

   

    但是,眼前看到阿尔弗雷德的这一动作时,自己竟不觉得有一丝不适感,相反,感觉很自然,很舒服,十分可爱,也让我感到阵阵惊喜,像他这样的野兽先生,也有这样的可爱一幕。

    

     亚特兰大的初春暖阳,并不刺眼难耐,洒在毛茸茸的地毯上,更是显得温暖舒心。如果说落在典雅的家具和地面铺装时,给我一种温馨家园的即视感;那么,当这一缕暖阳落在眼前这不修边幅的大男孩以及怀中的可爱泰迪熊时,那就是如同出自孩子画笔之下的梦幻暖景。

   

    看着他,我不知怎么的摸出口袋中的手机,对准,聚焦,将这一梦幻而惊喜的场景,永远地定格在我的手机,还有记忆之中。

     

    

    嗯?您问照片可以看一下吗,这个问题如果在两年半前询问的话,我大可与你分享这可爱惊喜的场景,只是,现在这张照片早就被某位不愿意暴露姓名的琼斯先生所删除了,至于原因,那就是一句"这照片毁了我世界的Hero"形象。噢,上帝,阿尔弗雷德你知道那张照片才勉强让你与"Hero"一词靠边好吗,如果是野兽这个模样,那可是会吓跑旁人的。

    

    我和他的同居生活,大都是像刚刚那样,打打闹闹地温馨度过。虽然他确实是一个好室友,这显而易见,否则我也不会续租至今日。我和他故事也很新奇,但是,真正鼓励我、让我有勇气转型写下这本《与野兽先生同居的二三事》的,并不仅仅是生活的乐事,还因为一件事,一件让我彻底扯下面具、放下防线的往事。

     

    

    这发生在一年前的圣诞节。我记得,那时我的责任编辑,还不是霍华德先生您,而是戴维先生。您知道的,我一直想要转型。写恐怖小说虽然为我增添了不少人气,也有了自己独立的粉丝团,可是,我并不满足于此,我想要在其他类别的文学上,也发挥自己的独特光彩。

   

    于是,那一天,我怀着满满的希望以及向往,抱着自己就连标点符号都经过深思熟虑细细斟酌的崭新文稿,深呼吸,踏入编辑部大门。然而,这一次,我没有像初次那样,受到幸运女神堤喀的垂青,我,收到了人生中的第一份退稿。

    

    哈哈,退稿是再正常不过的吧,作为一个职业作家,改稿退稿无数遍后,才会有真正可以骄傲地宣扬的著作吧,有什么好伤心呢,这只是一次经验不是吗?

    

    只是,为什么自己还是那么痛苦呢?

    

    对,没错,退稿是正常的事情,没有什么好震惊。道理我都懂,但是,当这我用了大半年努力挤出的时间和精力,放弃了一系列类同圣诞节的节日,聚集了我的努力、希望、期待的作品被冷冰冰地退回手中时,那份不争气的心酸和痛苦,还是战胜了理智,涌上心头,让我一品苦涩。

   

    我忘记了我是怎么想的,在这样的雪天里,我竟提前走出出租车,徒步穿越满是圣诞节装饰街灯、从团聚的人家中飘散而出的晚餐香气、还有一对对恋人的街道。只记得当我木然地回到推开公寓大门时,自己肩上的积雪,又厚了一些,也融化了几分,将那来自冬季的寒冷,传遍全身。

     

    察觉到我回来后,坐在沙发上的阿尔弗雷德举手欢迎,并打手势,提示桌上那送给我的圣诞礼物。同时,他似乎正在与他的双胞胎哥哥打电话,一旁的行李箱上还放着一只疑似圣诞礼物的可爱玩偶。

    

    对哦,今年圣诞节,他也要飞往Canada与家人度过。明明,自己早已知晓此事,但是不知道怎么的,感觉一阵寒冷寂寞,也许,是雪融化的原因吧。

     

    随意地将被雪水弄湿的大衣扔到洗漱间后,只穿着单薄衬衫的我坐进沙发之中,双目无神地望着正对面那映着自己的窘迫模样的电视机,颓然陷入其中。数十秒后,阿尔弗雷德挂断电话,随口打招呼问道:"亚瑟,你怎么那么早回来了,今天不是去看稿吗,现在你应该在与编辑讨论未来发展啊。"

     

    话音落下后,是一片沉寂。我有想过要不要装傻挤出一抹浅笑谎称会谈改期,或者要不要淡定地给他一句"我被退稿了",甚至直接以欢快笑声推辞过去。然而,不管是哪一种,自己都做不到,仿佛一张嘴,泪水便会夺眶而出。

     

    没关系,我可以压制这份悲伤的,我可以咽下喉间的悲鸣,我可以,撑住的。阿尔弗雷德怎么还没有离开,快点拉动你的箱子啊,快点穿鞋呀,快点,离开这个房间啊。

     

    就在我一边安慰鼓舞自己,一边强压内心的痛苦,无助地乞求着阿尔弗雷德快点离开之时,余光之中,那双本该消失的踢着运动鞋的脚,不仅没有消失,还一步一步地缩短彼此的距离。

     

    别过来了,请你别过来了……我真的,快撑不住想要哭出来了……我不断乞求着,然而,阿尔弗雷德就像是森林的野兽先生一般,读不懂人类的情感,无视我不自觉后退的动作,将距离,缩短至坐在我的身旁。

    

    我实在是快撑不住了,也为了不影响阿尔弗雷德的归家心情,我强行咽下那份心酸痛苦,抬起头来,挤出一抹标准微笑,用有点沙哑的声音说道:"阿尔弗雷德,怎么了,别再待在这里了,快点去机场回家吧。"该死,从映在电视机前的寂寞倒影来看,自己的演技实在是太蹩脚了,而那一抹所谓的标准微笑,竟比哭还要难看。

     

    随着我的话语的最后一个音节滑出唇/间之时,阿尔弗雷德非但没有像平日那样挥手告别,而是,伸出手轻轻地揉乱我的那一头浅金色的头发。

     

    适用于昔日,我肯定会十分厌烦地拍开阿尔弗雷德的手,并且补充骂道"不要弄乱我的头发"。然而,在现在,那从熟悉的掌心中传递出的温暖,就像是一杯淌入喉/间温暖的巧克力,让我感到无尽温暖,也融化我心中的冰雪防线。

    

    我哭了。像个孩子一样,很不争气地嗷嗷大哭,连同被迫离开纽约时的酸涩情感一同融入泪水之中,在我的手、被弄湿的衬衫、以及单薄的西裤上绽放点点泪花。

    

    明明,我很努力,也什么都没有做错,却被推卸责任,承受本不应属于我的、来自他人的鄙弃眼神,像一个怂到家的Loser一样离开梦幻的纽约州。

     

    明明,我很认真,将所有可能用上的资料都吃透,做好笔记,每一个词,每一个标点符号都不放过地认真推敲。每天熬夜修仙和清晨爬起,就连节假日都不愿意放松,都只为了更好的书稿。然而,我心中的最好,却被毫不留情地打回。

     

    我忘记我无助地发抖了多久,忘记了我失声哭泣多久,也忘记了我是在什么时候无力地哭累安睡。我只知道,身旁的野兽先生什么都没有说,只是安静地陪伴在身边,用宽厚的手,温柔地揉乱我的头发,用拥抱这种最直接的方式,将热量传至彼此指尖。

     

    那一刻,我才发现,原来在面对阿尔弗雷德时,自己竟可以如此放松,毫无防备,竟可以袒露心声。他,在自己的心中地位,竟如此之高。

     

    因此,为了记载我和他的有趣日常故事,为了感谢他,也为了,将那点点滴滴的温暖和幸福永远地记录下来,我选择了我最爱的载体——文字作为副本,用一行一字,再现我们的同居往事。

      

      

    嗯,原来已经过去几个小时了,现在似乎也是午饭时间了,真没想到我一个人自言自语那么久呢,多半是受那个开心起来可以自high一天的大男孩影响了,嗯,这本书的内容,也有一部分受他影响。

     

     不,我的意思不是他和我一起完成这本书,只是,这本书在完成后,我曾给他看过,询问他意见。像刚开始时所说,他是在报纸杂志等平台刊登报道的学者,那么,在写作这方面来讲,他是我的老前辈,而且,怎么说呢,我的书里有提到他,不给他看看似乎也不太对,对吧?

    

     

    所以,在上个月,我终于完成这本《与野兽先生同居的二三事》后,我便抱着忐忑的心情,将这本日常故事书稿递给正趴在世界地图上画线条的阿尔弗雷德,请他试读。

    

    本以为会被这个进入研究状态就嫌麻烦的野兽先生会毫不留情面地拒绝我,殊不知他竟盘腿而坐,放下手中的大头笔,毫无怨言地接过我的文稿,立马认真地一页一页翻阅起来。

    

    我不敢看那在他手中飞舞的白色书页,但是又过度紧张,不愿做任何别的事情,只好抱紧阿尔弗雷德那被自己嘲笑过一点都不可爱的外星人玩偶,坐在他的转椅上期待着答复。

   

    耳边,书页翻飞的声音,十分有规律地传来,落在耳际,同时也随着因风而起的窗帘飘落心间,一声一声地积累计时,掐断着随之而过的一分一秒。

     

    窗外,和熙的晨光,缓缓转变,待阿尔弗雷德手中的书页声消逝瞬间,已为黄昏之时。随着"啪嗒"一声,我猛然抬起头来,望向坐在地上的阿尔弗雷德。

   

    房间,十分的昏暗,再搭配阿尔弗雷德的长发和胡须,我也看不清他的表情。他抬起头来,什么都没做地盯着自己,仿佛在确认,也在沉思。突然,他站起身来,抛下一句"等我一会"后,便夺门而出,离开屋子。

    

    面对这完全没有预料到的情况,我感觉很懵,也很莫名其妙,但是,我居然还是按照他所说的,乖乖地抱紧有点丑的外星人玩偶,坐在这个满是他味道的房间里安静等待。

   

    也许,是因为赶稿而太久没有好好休息,在把稿子递给阿尔弗雷德后,我居然毫无防备地睡着了。对,没错,在阿尔弗雷德的房间里睡着了!而且居然是在感受到有人为我盖被子时我才突然意识到自己睡着这一点。

     

    带着睡意,以及羞涩尴尬,我连忙睁开双眼,结果撞进了一个陌生而熟悉的怀抱:他有着一头与阿尔弗雷德的深金色秀发神似的飘逸短发,就连那跟高高翘起的呆毛都一模一样。然而,不同的是,他没有长而杂乱的胡须,有的,是一双可以直接看清、比加利福利亚的蔚蓝天空还要澄澈、在月光的映衬下闪闪发光的漂亮双眼。

     

    虽然,自己似乎重来没有见过如此英俊帅气的脸庞,但是这狂野粗狂的气质,还有从肩上传来的体温,都在告诉我一点——他,是阿尔弗雷德。

    

    "阿尔弗雷德?你怎么把长发简短,胡须剃掉呢?"试探着,我询问道。

     

    "对,是我,你居然那么快认出来?噢,头发和胡须吗,我突然想要以最帅的模样出场,所以剃了。"阿尔弗雷德笑着,把我扶起。没有了长长的胡须的阻挡,他的笑容直接表露眼前。天啊,我从未想过这笑容会如此阳光、帅气,以至于使我的脸庞不住发烫。

      

    "跟你这位野兽先生同居快三年了,你变成什么模样我都会一眼认出。居然剃了,什么事情需要野兽先生您帅气登场?多半是你嫌太热吧。"噢,上帝,我的声音怎么也在颤抖,感觉就像是一个紧张害羞的少女一般,天啊,女王保佑,快让我冷静下来吧。

      

    "好啦,别提了,那我先讲讲你的文稿问题咯。"说罢,阿尔弗雷德走近书桌,拿起那一本厚厚的书稿后,再次坐在我的身旁。随手翻了几下后,我惊奇地发现上面都有仔细的笔记。

     

    "唔……经我随意翻阅后,我发现有一个问题格外突出,那就是,"说到一半,他故意停顿一下,合上书稿后,直视我的双眼,一字一句地继续补充道:"缺少爱情线。"

    

    爱情线?好像确实如此,这一本厚厚的书稿,全文阅读下来,似乎只有我与阿尔弗雷德的日常故事,还有一点点我与哥哥们、阿尔弗雷德与双胞胎哥哥的小插曲,总结起来,只有亲情和友情,确实缺少爱情线,而当下,爱情线着实是一大看点。难道,我又失败了?

    

    似乎是发现我的沮丧,阿尔弗雷德进一步凑近我,露出一个阳光温暖的笑容,温柔地解释道:"别怕,爱情线其实一直有,只是你没有写出来而已。"

     

    "欸,在哪里?"我愣住了,连忙捉住身旁的阿尔弗雷德的手腕,连声问道。

    

    话音刚落,我的唇/瓣上传来了柔/软的触感,下一秒,专属于阿尔弗雷德的味道通过舌/齿,扩散传达至彼此之间。望着这放大的帅脸,我感觉自己的大脑除了一个想法外,一片空白,那就是:我被吻了。

    

    被松开后,我有点不可置信地用指腹轻轻地抚摸着有点发烫的唇/瓣,不自觉地瞪大双眼,颤着声音问道:"阿尔弗雷德,这……"

     

    "这,就是这本书的爱情线。亚瑟,我爱你。为了在这样一个绝佳的表白时机帅气告白,Hero我可以等了很久哦。"说罢,他嘴角的笑意越来越浓,紧接着,他抱紧我,把头埋进我的颈/窝,低声追问道:"什么时候跟我在一起呀?"

    

    听着这孩子气的声音,再联想到此前的不修边幅形同中年大叔一般的形象,我不住笑了,问道:"你怎么那么有把握我会答应你呢?"

     

    没想到这位隐藏在野兽先生的皮毛下的大男孩,竟然活泼地跳起,十分骄傲地说道:"那是当然的,这三年的每一个细节,都在告诉Hero我,你已爱上我,而且,是‘阿尔弗雷德’这个人。不管我是形同野兽的可怕模样,还是现在的年轻帅气面容,你都爱我。"

      

    噢,上帝,是谁给这个野兽先生、自恋到不行的学者勇气的,让他可以毫不害羞地、肯定地宣称这一切。天啊,这些话听起来还真是愚蠢。

    

    不过,确实一句都没有说错。

     

    

    好的,时间也不早了,我想口述的部分也说得差不多了,不知道您有没有兴趣好好地翻阅这本书呢?如果有,那实在是太荣幸了。

    

    那么,今天也差不多了,霍华德先生您也需要一点时间来判断、衡量、还有阅读吧,那么我就先不打扰了。

   

    不,并不是我赶时间……好吧,确实有一点赶。不知道您有没有留意到呢,在大约一小时前,咖啡店外就有一辆车停在那里。对,就是那一辆黑色的保时捷。唔……那是,阿尔弗雷德的车。

   

    他开来这里,多半是来接我。明明跟他说了会晚一点到那家意式餐厅,或者说今天干脆不约午餐的,结果那家伙竟然直接来到咖啡厅外等我。这野兽先生就算剃掉长毛,也还是如同野兽一样不讲理呢。

    

    好吧,他打电话来了,那么我就先走了,希望您能够好好阅读这一本书……噢,阿尔弗雷德,你怎么还进来了,我这就出去啦……那么,我先走了,希望能够收到您的好消息。

   

    再见,霍华德先生,祝您有愉快的一天。

    

   

End.

     

    

评论(44)
热度(400)
  1. 共7人收藏了此文字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
 

© Dr.Noise | Powered by LOF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