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乏味的人才会在早餐时才华横溢
头像感谢Violaoi
有事私信

[米英]Secrets

文:疯子诺伊兹

CP:社息米X职员英

Attention:文章灵感及歌词来源于OneRepublic的《Secrets》

★糖。以老米为第一人称,自述形式,各位读者为他的对象,对话发生在纽卡斯尔的一家咖啡厅内

因为是自述,比较口语化,字数12700+,望谅解,祝食用愉快
  
文章整理走这里

感谢每一个打开这篇文章的人

    

   

I need another story,

我需要一个故事,

Something to get off my chest,

让我卸下心头重担  消愁解闷,

My life gets kinda boring,

我的生活日渐乏味,

Need something that I can confess,

需要坦白一些事情

    

   

   喔,你好你好,不好意思刚刚看着窗外发呆,没有听到你的声音。嗯?有没有人?哦,坐吧坐吧,这个位置没有人,请自便。今天天气真好呢,很难得纽卡斯尔这个天气跟小孩子的脸一般多变的城市里有这种好天气呢。

  

    话说你来这里做什么呢,是来参观玩耍还是来……噢噢,请不要误会,我不是来查你什么的,只是闲聊,对,闲——聊,绝无冒犯的意思。唔……如果不介意,愿意听我讲一个故事来消遣时间吗?一个,包含着三个影响我一生的秘密的故事。

    

    

    有人说,人生如戏,充满难以预料的变数。

  

    有时突然上演宛如《百万英镑》那种天降巨款的惊喜剧,给你带来没钱要吃土时无意挖到纯度999的黄金的狂喜。

   

    有时带来如同《天鹅湖》那般,通过舞蹈还有剧情,让人在惊叹之余,给人带来悲悯之感和绝境之美。。

   

    有时推出类同《歌剧魅影》和《巴黎圣母院》的绝美之剧,在带来至高的美学享受期间,还引人深思。

    

    每个人,从诞生那一刻起,便落在巨大的原型舞台上,在拉开帷幕的瞬间,上演属于自己的戏剧。最初的观众只有一直坐在那里看着自己的父母,后期便有几个好奇地跑进来的同学朋友,到最后,便会有越来越多你认识或者不认识的人走进你的剧场,看着被阅历、经历还有社会利/诱而装点着的自己,拖着沉重的铁链在舞台上上演着或完美或可笑的戏码。

    

    有些人,仿佛自诞生之时便深知此道理,于是穿上被物质等装饰得闪闪发光的奢华礼服,带上伪善的面具,在人生的舞台上翩翩起舞,上演设定好的完美剧场。

  

    而有些人,就像是无限大的房间里的困兽一般,踉踉跄跄地寻找着出口,但是,摸索一辈子都无法找到,或继续无用功地慢慢摸索着,或直接绝望地蹲在原地。不管哪种,最后的结局只有一个,迷失其中。

    

    我一直自认为我是人数极少的第一类人。出身名门,自幼接受优等教育。从儿时躺在母亲怀抱里牙牙学语,到大学时站在讲台上热血演讲,在家族及个人的努力下,我的人生途径都符合最稳地通往成功之路的基本要求。

  

    所以,我就像一个站在有轨道的人生舞台上的舞者,顺着轨道起舞,只要不犯什么大错就可以安稳地拥有别人所奢望的一切。一切如我的规划那样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一点一点地,缩短我与最标配的人生赢家的距离。

    

    直到,亚瑟的出现。他就像是我的圆形舞台观众席那黑压压的人海中的一颗耀眼的明星,吸引着我的注意力,让我在不经意间跳错舞步,踏出完美的轨道,走进无限的空间,成为之前被我当做谈资的迷茫者。

    

   噢,你可能会好奇亚瑟是谁,这也正常,亚瑟他只是芸芸众生的一员,而不是自带大咖光环的风云人物,也不是什么有着特殊传闻的都市传说,他,只是一个普通人。

   

    他来自普通的家庭。他姓柯克兰,来自英格兰纽卡斯尔的一个传统而普通的家庭。有严格的父亲,温柔的母亲,还有有事没事就想‘‘和他友好相处’’他的三个哥哥。

   

    标配的普通人家,没有什么飞来横财,也没有破坏家庭的第三者;有的只是仿佛时间都不住停留在沾着果酱的木勺上的悠闲下午茶,有的只是藏在父母床头柜里的可以让孩子们‘‘目瞪口呆’’的小玩具,有的只是四兄弟并肩坐在拉着厚厚窗帘的卧室床上观看保健视屏……这一切,和其他普通人家无异,唯一一个稍微不同的地方可能就是他们一家都有独特的粗眉毛吧。

     

    他的求学经历也没有多少特别惹眼的地方。亚瑟一直是老师的宠儿,成绩很好,这简直就是标准好学生那类。不过似乎还差了一点,才让他成为全能完美的代言词。差什么来着……哦,对,是选修的厨艺课!亚瑟在厨艺课上炸了教室!

    

    噢,不要以为我是在搞笑,好吧虽然场面确实很搞笑。不过,这确实不是开玩笑或者夸张,当你看到不断冒着黑烟甚至在黑漆漆的一团不明物体里发出诡异的光芒时,当听说他母校的‘‘不听学生会长话就小心被他请吃司康’’的‘‘会长威胁论’’后,还有闻到那赛过‘‘生化武器’’的味道时,你就会相信本Hero说的话。

   

    虽然说厨艺可怕到让人却步,但是,从总体上来说,亚瑟的学生时期很普通,没有天才成长史那一类的超凡卓越,也没有那些漫画里面的‘‘学生拯救世界’’之类的热血经历。他会和其他同学一样,上课时望着老师在背后吐槽什么‘‘这次的假发太假了吧我比较喜欢上一次的’’、‘‘老师眼角红了多半是和老婆吵架了吧’’;会对女生温文尔雅,对男生则是一起喝着碳酸饮料联机打游戏;会在考试前疯狂修仙学习,会在考后和同学们一起骂出卷太难。

   

    他就是一个普通学生,小学的时候会期待放学后经过玩具店隔着玻璃看那些朝思暮想的心爱玩意,会在圣诞节时很纯真地期待着骑着麋鹿的老爷爷赶来;初中时期会很中二地穿上不知道被他戳了多少个洞的牛仔裤,坐在不知道从哪里租来的机车,假装很忧郁地抬头45度仰望天空,就算那里除了刺眼的阳光和接近造成污染的白天什么都没有;高中时和朋友参与社团活动,喝着被自己讨厌但是可以装逼的不加糖奶的黑咖啡,一同继续努力着。普通,毫无惹眼点,如果强说的话,那么那个可怕的厨艺说不定就是他的亮点,为他这个看似接近于背景的白色身影,勾上细线,让他稍微显眼一点,更加立体一点,而不是类似书中页码,一翻而过。

    

    他也没有那些丰富的感情史可以让他吹嘘,也没有惊天动地的爱情故事让人心颤落泪,那些类同满是恋爱的酸臭味的青春爱情剧片段的场景完全没有现于他的身上。他与其余单身者一样,工作日就在一边工作一边抱怨公司剥削自己的时间让自己单身,结果一到休息日还有一些额外假期时,除了闷在家里叫外卖吃零食喝啤酒打游戏外,根本没有一点点恋爱气息。嘴里说着要找人,结果还是继续保持这种生活,同时也纹丝没有想要改变的意味。

   

    他普通,来自普通家庭,有着普通的经历,说句实在的,就是随手从街上抓一把都可以发现不下3个的那种普通常规类型。没有一丝让人眼前一亮的亮点,也没有一毫让人想骂的槽点。

  

    他就像沿着轨道而种下的行道树,坐在自己的人生列车时,在窗外一晃而过的树影,丝毫不会引起别人的过分关注。

     

    但是,他这一棵行道树,却吸引了我的注意力,让我这辆从一开始就被定好终点的列车,偏移了正常的轨道。

     

    

    我还记得,与他初见的那一刻。那天是圣乔治日的第二天。纽卡斯尔的街道上,教堂、 酒馆,甚或汽车外都还挂着白底画着红色十字的圣乔治旗,人们仿佛穿越到罗马帝国时代,正在为圣乔治他杀/死一条遗害当地人的毒龙这一壮举而庆祝着。不管是街道上那可爱的红色电话亭,还是典雅漂亮的教堂內的精美壁画,甚至是酒馆吧台上忘记收回去的还惨留着琥珀色啤酒的大啤酒杯,仿佛都浸泡在愉快欣喜的气氛中。

    

    我是这一天入职自家企业的。选择圣乔治日第二天的今天就任,可是经过我的深思熟虑规划好的。什么,为什么要规划好这个时间?噢,这是当然的,如果是作为普通上班族被招进来,那么时间当然只能随上司的想法而定。但是,如果可以自拟的话,那么这其中可是一门学问。作为一个新鲜面孔出没在企业里,最先目的是熟悉公司和搞好人际关系。

  

    首先,是熟悉公司。这个最好就是上至最紧要最惹眼的新计划,下至同事的办公桌屏风上的便利贴内容;上至董事长办公室红木长桌旁的花盆泥土里到底埋了一些什么,下至禁言茶水间垃圾桶内的易拉罐里塞了多少烟头都有所了解。那么,作为一个新人,想要熟悉这一切,老前辈的帮助是必不可少的。

    

    那么,这就扯到人际关系上。就像我刚刚说的那样,想要熟悉公司,那么前者的帮助是十分重要的。想要刚来就打好关系的话,就要不给他们带来些许不适,最好还要让他们喜欢。这个时候,时间安排的重要性就来了,如果你是在别人忙得不行快要原地爆炸的时候出现,就算你态度再怎么好,多少会给他们带来被打扰的不适感,这可不是最好的出场方式呢。因此时间的掐算可是至关重要呢。

    

    经常出没于家族企业的我自然也深知此道理,于是,我特地挑圣乔治日的第二天。这个时候人们刚刚放完假,虽然假日后就工作,多少有点不爽,但是人们还是残留着节日的愉快,再加上一般工作在节日前已收尾,现在多为新工作。这个时候,符合人们心情较好、时间充裕等基本要求,使这个时间段是搞好关系的黄金时期。

     

    算好这一切后,我暂时放弃自己最喜欢的喷着巨大而夸张怪诞的图案的宽松卫衣和T恤衫,穿上简洁干净的素色正式衬衫,再老老实实地系好领带,穿上除了限制行动但是看起来十分修身帅气的黑色西装;把结实到可供我在任何地形随便行动的牛仔裤扔到一边,拿起窄且紧身的黑色西裤,再很心疼地把我的那一堆休闲鞋堆到墙角,踢上昂贵正式的尖头牛皮鞋。简单地穿戴好后,我对着镜子梳理头发。不久后,如我所愿,一个帅气正式但是略带少年调皮的身影映在梳妆镜上。

    

    很好。望着镜子里的自己,我很满意。驱车前往公司时,我该特地绕路去了一家出名的高级点心店,买了新鲜出炉的泡芙,作为简单的下午茶见面礼送给新同事,以此给他们留下不错的印象。这样既有利于我与普通员工打好关系,又有利于从基层了解到他们对于公司的想法,更有利于自己接收管理工作。

    

    一切都如我所设想的那样进行着。轻车熟路地进入公司后,面对我那阳光帅气的笑容,身上淡淡的古龙水味道,还有不经意地优雅的扶眼镜的小动作,成功俘虏了女士芳心,引得片片低声议论,有的还干脆很直接地抛来媚眼;甩手时些许故意地露出由瑞士仅存的真正的独立制表商之一百达翡丽特别定制的手表,既展现财力,但是又表现男人浪漫;面对部下时毫无架子的风度,还有言行举止中流露出来的业务熟悉度,在无意间折服部分轻视自己的员工,也让自己的精英气息更浓。

     

    当然,帅气多金又厉害的形象树立好后,还要注意减少距离感,让自己变得亲切,这个时候,泡芙该上场了。我很亲切地招呼大家来休息一下,然后打开盒子,让那食物的诱人芳香溢出,弥散在偌大的办公室内。

   

    为了让自己的亲民感扩到最大,我按办公室的布局还有办公桌的摆放顺序走来,每到一张办公桌,就抬头特地看了一下桌子旁的名牌,很有礼貌地轻念每一个字母,再将手中还溢出香气的泡芙送到他们手中。每一次伸手递出,我都会收获到赞扬、欣赏,甚至还带着几分爱慕和妒忌之情的目光。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这都是我所预料和习惯的视线,我很自然地享受着。

   

    不知道重复了多少次这样的动作后,我终于来到了位于22层的A12办公室中最角落、也就是这次派泡芙行动的最后一个受众桌面前。虽然知道深知这单一而有必要的重复动作的重要性,但是一直扯着微笑和重复动作,还是挺累的。所以当我来到这办公桌前时,我不住松了一口气,习惯性地扭头看了一下名牌。

   

    这还真是独特的名牌呢,与其他桌的员工那电脑打印出来写法千篇一律的名牌不一样,这是直接手写的名牌:漂亮的黑色花体字自然地落在白纸上,字体自然修长,笔画流畅。字体的清晰和柔美还有展现出来的细腻宛如少女所写,但是字体弧度角度则在间接展现出男性特有的刚硬。如此独特漂亮的字,轻巧地勾勒着这位员工的名字:亚瑟•柯克兰。

    

    在内心不住地赞美了几分这漂亮的字后,我抬起头来,并且举起端着泡芙的一次性盘子,打算随着自己的呼唤将泡芙送出。结果没想到,一抬头,我仿佛撞进了一副名师名画之中。

    

    时属下午四点,纽卡斯尔那带着四月的湿气的和熙日光,透过还挂着刚刚的那场雨水的巨大落地玻璃,洒落在办公桌旁的一小块空地上,为那原木色的地板铺上一张带着对面高楼反射过来的变化亮斑的金色地毯,将普通的办公室衬得宛如温莎堡的大厅一般的华丽。

   

    与桌旁的那一片被太阳肆意侵占的暖色区域不同,和熙的日光被层层叠叠的百叶帘阻挡在办公桌后的那一大块落地玻璃外,让它们无法入内,只好停留着烘烤着玻璃。几束‘‘异端份子’’似乎并不满足于此,它们奋力地钻过重重叠叠的叶片,终于在几条缝隙中穿过,落到原木地板上,在一大片阴影中零星地点缀着几点暗光,照亮木制地板的每一根细细的纹路。

     

    这时,靠墙的那堆满资料的书柜上,一个书立似乎无法承受塞在其中的那一大堆资料倒下的惯性,从架子上掉下,撞到百叶帘后,自然地掉落在摆着各种资料的大纸箱上,发出一声闷响。随着书立掉落砸到百叶帘那一刻的作用,洒入屋内的阳光发生偏移,从原木地板,爬上坐在转椅的男子身上。

     

    男子那单薄的肩膀被窜上来的阳光轻柔抚上,原本略显冰冷的冰蓝色西装在阳光的照耀下,染上几分暖色,褪去服装带来的冰冷感;浅金色的头发被阳光照耀着,仿佛融为金丝,每一根秀发皆可细数;有几束阳光似乎化为一滴金色的水珠,滴在男子的发梢上,随着空调风的吹拂而缓缓滑下,最后‘‘啪嗒’’一声地落到男子的脸庞上,沿着他的脸,细细地勾勒着这被造物主宠爱过的完美面部线条。

    

    然而,这些细节并不是我险些认为自己堕入名画之中的主要原因。当然,我承认这一切都很美,但是,与他的双眼比,这些细节只能算是美感的辅助:在阳光的照耀下接近银金色的偏长秀发自然垂下,若有若无地抚过男子的双眼,点缀着其中的自然纯粹毫无杂质的祖母绿。

   

    望着那双眼睛,我竟不知道如何形容。看着它,那一刻我仿佛看到东方美学之中的柳叶轻飘,柳絮划过碧绿的水面,引起点点涟漪的自然之美;意式台地园中那在映在透彻活跃的水风琴水剧场之中的几抹绿影,虽不明显但是却是最惹眼的倩影;英式自然风景美学之中的经典美景:未经人工雕琢痕迹沾染,缓缓起伏的草地上高度稀疏的乔木或丛植的灌木,点缀在有着自然流畅的湖岸线且动静结合的水面两侧,几缕和风拂过,引起几道水纹,缓慢而柔和地拍打着湖边暗石。一切,宁静而自然,但是这种未经故意处理的美,却是最让人倾心的。

    

    我不知道我那时是什么表情,我只知道那时的我整个愣在办公桌旁,甚至连他的名字都没有喊出口,只是,单纯地愣在那里。那时,我的大脑里除了他眼里的那一抹绿色外,什么都是空白的,直到他有点惊讶和担忧地在我面前挥了记下手后,我才终于回过神来。

    

    见我似乎回过神来,他松了一口气,微微抬起头来望着我的双眼,很有礼貌地问道:‘‘怎么了吗,先生。’’

    

    噢,虽然在纽卡斯尔呆了那么多年,我也听过无数标准的伦敦腔,但是,这来自他那磁性和澄澈的音线的伦敦腔,实在是性/感和慵懒到犯规。毫无一丝心理准备地迎上这让人心颤的伦敦腔,我突然有点手抖,竟不小心让盘子脱手了。

    

    糟糕,这泡芙要是掉到桌子或者衣服上,都不是小事啊。我连忙伸出手想要重新托起盘子,手掌刚刚与盘子底座相触,由于盘子的惯性,我这一下接触仍然没有办法彻底改变它的运动轨迹。就在我拖着空白的大脑快点想好怎么善后时,指尖传来了一份不属于自己的温暖。有点凉,但是,还是带着暖意的;独特,让我沉醉。我有点惊讶地抬起头,撞进了那吸引着我的祖母绿之中。

    

    ‘‘好险好险。’’他一边说着,一边顺势帮我托起盘子,接着稍微用力,将盘子沿着手指的弧度落到我的掌心后,收回他的手。原本缠绕在指尖的温暖突然消失,我条件反射地伸出另一只手,捉住那白皙纤细的手腕。这个动作的施展,不止是被我捉住的他,就连我自己,也感到十分的惊讶。我,居然感到不舍,为了挽留而伸手捉住一个还不算是认识的人?

    

    好在自己刚刚有用脑子想过善后措施,所以脑子还是比较灵活的。在对方满是惊讶地望向自己前,我便扯出一个阳光调皮的笑容,再大声笑道以此来掩盖尴尬:‘‘嘿,你的泡芙还没拿哦,亚……’’欸,他叫什么来着,不会吧,我刚刚不是看过吗,我居然忘了?天啊,这不仅仅是我和他的气氛会很尴尬,还有的是,现在有很多别的人看着,这样的话,自己刚刚好不容易塑造的‘‘记住每一个人’’的好形象岂不是马上倒下?

    

    对方似乎感受到我的尴尬一般,他抢在我的语句之后连忙补充道:‘‘琼斯先生,现在是上班时候,您还是叫我柯克兰吧。’’说完,便露出一抹浅笑,并顺手接过泡芙。

    

    多亏了他的补充,周围的人们都以为情况是我打算直呼他的名字结果被打断,而不是让人尴尬的忘记名字了。松了一口气后,我稍微俯下身体,假装递给他叉子,在他耳边低声说道:‘‘谢谢。’’

    

    ‘‘这没什么,谢谢你的泡芙,琼斯先生。’’说着,他扭过头来,与我四目相对,温柔而礼貌地轻笑。

    

    一瞬间,我感觉自己的脸仿佛烧了起来。他的笑容,很漂亮。与我阳光得如同加利福利亚的骄阳一般的笑容不一样,他的笑容,就像是伦敦雨后初晴的阳光,不强,但是很温暖,足以照亮我的心间。

    

    脸上的温度越来越高,仿佛要烧融我脑内的神经中枢一般。我连‘‘再见’’都没说出口,便急忙冲回自己的办公室。虽然我知道这样有点不礼貌,但是,这远比自己脸红耳赤生涩得就像是在便利店里偷偷看花花公子的小学生模样好得多。

   

    噢,上帝,我居然因为一个男人的笑容和长相而失礼成这个样子!这还真是史无前例,绝对,绝对不可以让任何人知道。

  

    于是,我便把此作为一个秘密,连同他的名字‘‘亚瑟•柯克兰’’,还有初见的那个阳光粒子仿佛都在空中飞舞的午后美丽场景一同塞进我的心中,而这,就是我和他的第一个秘密。

     

    

    你还在听吗?噢,过来点吧,那边有太阳照到了,虽说纽卡斯尔的阳光并不像夏威夷那么的强烈,而且时下流行小麦色肤色对吧,不过,坐在咖啡店里吹着空调结果被晒到出汗也不是很好受啦XDDD,来来来,坐来这边吧……嗯?那个故事的后续,哦哦,那我继续讲咯。

   

    那次之后,我便开始留意亚瑟。从开始在有他的场合时不经意地将视线落到他的身上,到习惯性地默听着他的声音。虽然细想每一个细节,感觉这是不是不太对,毕竟对方是一个有着刚硬身体曲线还有喉结的男性,而不是一个柔美的女士。但是,这转变,都很自然,自然的就像是渴了就去找水、写字时会伸手握笔、下雨时会找遮蔽物一般,不会觉得有一点点突兀。

    

    亚瑟作为来自雾都的绅士,言行举止中都带着一种优雅从容;回眸一笑,更是让人心悸;那双祖母绿的双眼里闪着的光芒,就像是泰晤士河上划过的星辰,点点星光,照亮钴蓝色的天空,映入河水中,散成点点涟漪,也形同如此,滑落到所有对他抱有一丝爱慕之情的人们心中,如同初春冬雪般落下,缓缓化开,但是并没有让人感到刺骨的寒冷,相反,是春天到来的喜悦和温暖。

      

    亚瑟就像一杯茗茶,没有碳酸饮料的刺激口感,没有果汁的鲜甜,没有咖啡的浓烈香气,没有酒类给人带来的瞬间沉醉感。他馨香茗醇,没有一点舌尖的刺激口感,但是,有着缠绕鼻尖的自然馨香,有着喉间淌下的淡淡清甜或者苦涩,更有着饮后弥散在舌尖让人沉醉的自然茶香。

    

    亚瑟就像是一曲古典乐,没有摇滚的随性轻快,没有金属的尖锐激昂,没有电子的节奏畅快。他优雅而别有韵味,没事时下流行的要素,但是,那典雅和深沉,在不经意间展现了他所蕴含的深厚韵味,没有一丝浮夸,但是,那优雅和内涵,却在不经意间展现了他的身后底蕴,让人不住欣赏赞美。

    

    亚瑟就像是一朵淡雅的茉莉,没有玫瑰的妖艳,没有牡丹的富贵,也没有山荷花那魔法般的透彻。他淡雅,没有一丝浓抹色彩,但是,那芳香和清新美丽,却在不经意间吸引来者,让人不住倾心。

    

    本来,我只是因为对这个有着一双比女王指环上的绿宝石还要惊艳的眼睛的英伦绅士感到好奇,所以才一直观察着他,靠近他,一边笑着一边听着他那‘‘我,我才不是寂寞,只是觉得你会寂寞才和你成为朋友’’的借口,与他熟悉,成为彼此的挚友。

   

    但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便开始习惯性地寻找着他。寻找着这个比自己矮半个头、有着一头略显蓬乱的浅金色头发、祖母绿的双眼无时无刻都闪着耀眼光芒的男子。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便开始沉醉于他的笑容中。他那对谁都挂着的礼貌浅笑,他那被我那用夸张动作而逗笑的开心大笑,他那喝醉酒后趴在我背上胡乱地谈笑风生时的昏醉傻笑,下班时在同一个电梯中走出时说着‘‘再见’’的回眸一笑。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便开始欣赏他的举止。他那在任何场合都不会失礼的绅士礼仪,他那喝醉酒发酒疯时的大吼大骂以及胡乱拍打,他那抱紧可爱的泰迪熊的孩子气动作,他那在我要努力奋斗让所有觉得我走后门的人闭嘴时挥手和我的打气击掌……这一切,都让我感到温暖、轻松和愉快。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会因为他的笑容而感到心悸,会因为他的一举一动而左右自我,会在每一个抬头,都期待前面有着这个纤细瘦弱的男子身影。

  

    我会抛下成本收益等问题,为他发动人情牌去找他最喜欢的已经停产的茶叶;为他而放下工作和睡眠,坐在电脑前,与世界各地的泰迪熊爱好者为敌,努力抢那个限量版的泰迪熊;为他而强忍喝酒的欲/望,努力保持清醒,就是为了在他喝醉后可以开车送他回家;为他那松了一口气的神情,而努力奋斗着。

    

    我不傻,我很清楚自己为什么会不顾一切地对一个人好。理由很简单,我,喜欢上这个粗眉毛的绅士;这个做菜异次元级别的厨房杀手;这个看见泰迪熊就会变得跟小孩子一样可爱的大男孩;这个,名叫亚瑟•柯克兰,在我第一天上班就帮我化解尴尬的男子,这个让我不断倾心沉醉,到最后根本无法脱身的英伦绅士。

     

    我不是弯的,但是作为同/性的亚瑟,却比谁都要吸引我的注意力,一点点地让我沉醉。让我就像是一只陷入蜜糖之中的蝴蝶一般,被甜蜜的蜂蜜黏住展开的翅膀,很甜蜜,但是无法逃离,只能沦/陷。

    

    自己,真的是喜欢亚瑟到了一种难以言述的地步了吧。不是因为取/向、不是因为身份,更不是因为胁/迫,只是因为,自己最爱的就是他,这个名叫亚瑟•柯克兰的男人。

    

    这就是我的第二个秘密,一份甜蜜到既让我感到向往快乐,但是又让我感到纠结的爱恋,一份被我藏在心中,还没被我说出口的爱恋。

     

    

    你应该也听过,时间可以冲淡一切。你信吗,至少我是不信了。因为,隐藏爱意随时间冲淡并没有冲淡对他的爱,相反,会让我越发地想要说出口,想要毫无保留地展露出这一切。

   

    每日,我们在电梯间相遇时,他就站在我的身旁,他穿着万年不变的西装正装,白皙的脖颈在黑色的外套衬托下显得更加的白嫩,如同天鹅般优美的曲线,本来就让人不住心跳加快,再加上扣到最上面一颗纽扣的衬衫,满是禁/欲的气息,也更是让我浮想联翩。

     

    在他来到办公室找我签名时,他很认真地俯下身体,为我讲解文件。浅金色的头发自然地垂下,轻巧地拂过他那小巧的鼻尖;修长的手指随着他那优雅动听的声音吐出字母而缓缓移动,以用指腹轻抚每一个单词;鼻息间,迷人的玫瑰红茶芳香若有若无地打在我的手背上,痒痒的,让我心颤。

     

    在我到对面公司商讨合作方案时,无意间地抬头,我看到了坐在22层靠窗位置的亚瑟在努力办公的身影。这次,他没有拉上百叶帘,任那和熙的日光洒在自己的身上。明明,隔着一段距离,但是我仿佛就在他的身后看着他一样。看着他那被阳光渲染为银金色的秀发,看着他那被日光照得接近透明的皮肤,看着在他指间飞舞的钢笔反射的亮光,看着,在日光的照耀下被汗水稍微沾湿的衬衫,以及隐藏在后面的漂亮的蝴蝶骨。金光下,他美的让我无法移开视线。

     

    我对亚瑟的爱,一日一日地堆积着。很快,就填满了积存着我对他的爱意的容器。我有考虑要不要倒了这杯满是我对这位英伦绅士爱的留着红茶玫瑰清香的醇酒,但是,我做不到。我爱他,爱到理智快要丧失。

     

    从我意识到喜欢他的那一刻起,我就问过自己,自己到底是不是喜欢亚瑟,自己到底想和亚瑟到那种关系,自己,能不能坚持到最后。

    

    我爱他,我当然爱他。不是因为权、财等物质因素,这些我完全不在意;也不是因为外貌之类,哦,当然我承认亚瑟确实是有一身好皮囊,而且确实看得很舒服,我也不能100%说一点点关系没有,但是,我有绝对自信地说一句:我爱亚瑟,这跟任何其他要素无关,仅仅因为,他是亚瑟•柯克兰,那个让我不住醉心带着玫瑰红茶清香的英伦绅士。

    

    因为爱着亚瑟,我不愿意仅止步于在背后默默地看着他这种暗恋关系。我没有把握他也爱我,但是,我不愿意放弃这份爱。我想每天早晨都与睡的头发乱糟糟的他说‘‘早安’’;想要累了就可以枕着他的膝盖暂作休息;想要在盛夏夜里在院子里靠着彼此,喝着啤酒吃着BBQ,一并数着天上的繁星;想要在圣诞时节握着他的手,给他传去温暖,在他耳边低声说‘‘圣诞快乐’’……我,想要成为他的永恒。

    

    但是,理想总是那么的美好,而现实总是那样的骨感。我爱亚瑟,但是,我一直引以为傲的出身、让我衣食无忧的物质,甚至连我自带的性/别,也成为我向他跑去的障碍物。就算现在的社会再怎么接受同/性/恋,这都只是数据上的结果。数据,看起来十分的公平公正,平衡完美,但是,它也是很脆弱的。

  

    试问一句,参与这个调查的人,有多少是切身处地地参与其中的?他们都只是用上帝视角,在旁观的角度说着‘‘接受’’,但是,这就跟你看电影看电视剧一样,你会感慨‘‘哇,真好,为他们祝福吧’’或者‘‘在一起算了’’,只是,如果当事者是你,还有你的至亲挚友,你还会这样心无杂念地献上祝福吗?你会希望你的至亲挚友为了那个人,放弃原有的物质生活还有可能存在的后代吗?

   

    你会为了你爱的人,鼓起勇气背负那些异样的眼光吗,你真的,能做到一直紧握那个人的手,一直走下去吗?

     

    也许,你听了会觉得可以啊,因为爱。但是,这个社会远比所设想要现实残酷。我是认真的,我不想简单地下定论,我必须确保自己可以做到这一切,我才敢向亚瑟跑去,去追求他。如果被拒绝也没关系,至少我正视过这份感情,而不是逃避了,让一切机会从指间溜走,而且,我觉得,这也是对亚瑟的尊重;如果他答应了,那我就可以握紧他的手,跟他许诺终生,为彼此所祈愿着。

    

    那段时间,我无时无刻地在反问着自己,不断地写着他的名字,想着这份在我心中萌芽点文畸恋。我真的很压抑,我爱着他,但是,我没有绝对的自信和把握说我可以一直握着他的手走下去。

    

    对他的爱、向往、思慕,与心中的抑郁、现实相互混合,如同咖啡与碳酸饮料相互混合,一种带着刺激感和酸涩的味道在舌尖炸开,一点点地沿着神经纤维,将那份苦涩和无力感传达到脑内的神经中枢中,一点点地,侵蚀着我的愉悦和积极感。

    

    我累了。

   

    我需要一个故事,让我卸下心头重担。我的生活日渐乏味,我需要消愁解闷,我需要坦白一些事情。现在的我,就处在崩溃的边缘。我已厌倦了我一直扯着的笑容和言语里的虚情假意,我想要倾吐那些深埋的秘密。

 

    我记得,那是那一年的银行假日的午后,很多行业都选择休息放假,我们企业也不例外。前一天,我因为再次深陷这个问题而宿醉,有一些工作还未完成。虽然说是自己的企业,自己也很久没有休假了,只是一晚没有工作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不愿意因为自己的私事而影响公事。为此,我拖着疲惫的身体,踩上阶梯,回到公司中。

    

    在按电梯楼层时,当我习惯地按下22层后,我才恍然想起这不是自己的办公室所在的楼层。往日,自己按下这一层,一是为了体现好上司形象而每日一层层地巡查,二是为了,能够悄咪咪地窥见亚瑟的身影。但是,在银行假日这一天,全员放假休息,自己按下这一层那光鲜意义消失了,只剩下自己那被剥开的私心。

    

    又绕到这个问题上了,我无力地看着按钮。既然都按了,而且电梯已经启动,反正也没有人看到,那么,自己也懒得再按了,一会绕道到22层的公司内部楼梯回办公室吧。

    

    ‘‘叮咚’’一声,电梯门缓缓打开,耳边,满是电梯门来开时与空气摩擦的风声。办公室悄无一人,十分安静。空气中,除了员工忘记暗灭的计时器发出的‘‘嘀嘀’’声、百叶帘因为风的吹拂而拍打着玻璃窗和书柜所发出的轻鸣声、还有自己那尖叫皮鞋踩在铺着深色地毯的原木地板上的脚步声外,什么都没有,仿佛这个空间被锁住静止了一般。

    

    当经过亚瑟所在的A12办公室时,我习惯性地扭头偷瞄。还真是可笑,今天明明是全员休息的银行假日,我居然还期望着能够看到他的身影。

    

    然而,一个灰色的身影吸引了我的视线。不会吧,难道,亚瑟真的在办公室?我不住加快脚步,推开厚重的玻璃门,跑向那个角落。

    

    午后的阳光,穿过玻璃窗洒入屋内,将玻璃窗之间的窗棂拉长,落在桌边的亚瑟身上。他一改往常的西装打扮,穿着休闲卫衣,搭配他那有点蓬乱的浅金色秀发,显得格外的绵软。在他的臂弯中,勉强看见一副偏大的黑框眼镜,眼镜是平光镜,似乎是用于掩盖许久未眠而产生的让人心疼的乌青黑眼圈。

   

    他趴在电脑前,埋进臂弯里安睡着暂作休息。金色的阳光落在那单薄的肩膀上,为他披上一条绸缎毯子。空调似乎有点冷,让亚瑟不住缩了缩肩膀,卷缩成更小的一团,让人不住怜爱。

   

    我听过各种各样被称为天籁名曲的歌声,但是从来没有哪一首,能超越现在亚瑟安睡时的浅浅呼吸声,让我感到安心舒服;我看过各种各样的世界名画,但是从来没有哪一幅,能超越现在映在我眼帘的美景,一切,都仿佛披上金色的光芒,梦幻而炫目,让我不住向往。

    

     我走近亚瑟,站在他的身边。金色的阳光,拉长我和亚瑟的影子,并在不远处相互重叠;他那有点蓬乱的头发,在阳光的照耀下,如同绸缎一般的光滑,微微翘起的发梢,在空中留下迷人的弧度,吸引着我,去抚摸那蓬乱的秀发。

   

    他沉睡着,应该不知道的吧……我犹豫了一会后,缓缓地伸出手,试探性地用指腹抚摸了一下在空中飞舞着的秀发。亚瑟似乎没有反应,依旧沉睡着。看见他那安稳的睡颜,我感到一股暖流缓缓淌进我的心田,渗透过包围着我对他的爱慕的篱笆,一点点地,浇灌着那朵爱的花朵。

    

    望着他的睡颜,我终于明白了内心的那份感情。我爱他,并且愿意握紧他的手走下去,不是因为什么夸张的海誓山盟,不是什么浮夸的生离死别,而是只是单纯的想要守护着亚瑟,想要让他,可以在自己的臂弯里安睡。

  

    此时此刻,我不再需要遮遮掩掩的完美谎言,也不在乎突如其来的指责,我想要倾吐所有的秘密,想要对亚瑟,说出我心中已经默念不知道多少遍的告白。

    

    那个午后,我没有去办公室,而是为亚瑟披上一件外套,坐在他的身边,默默地守护着他。在他醒来后温柔地笑着,不做一点无力的解释,也不再逃避,直接邀请他送他回家,并在车厢中,说出我一直想倾吐的话语。

    

    嗯,你说结果怎么样?第一次告白当然是失败啦,对付傲娇哪有一蹴而就啊,更别说这种特殊的恋爱了。 这次追求,亚瑟并没有外传,但是还是被有心人所暴露出来。如我所料地被各位亲友所劝阻,甚至差点被封杀。但是,我不愿意放弃,就算亚瑟一直在拒绝我,就算我被各种舆论和怪异目光所攻击着,只要亚瑟没有亲口说出‘‘别烦我’’,我都不愿意放弃对他的追求,并且坚强地吞下一切,在他面前,露出最阳光帅气的笑容。

    

   最后嘛,这场追逐游戏当然是我大获全胜啦。在我一日复一日地痴心追求后,亚瑟来时松口了,开始接受我对他诸如开车接送、共进晚餐等邀请。而亲友,也在发现我的痴心后,绝大部分也做出让步,开始理解和祝福我。我是幸运的,在那之后的三年后,终于戴上我给他的戒指,枕着我的手臂,在我的怀抱里安睡。

    

    每天,看着亚瑟的睡颜,我都在内心轻声默念着他所知道但是一直不太相信的第三个秘密:我,阿尔弗雷德•F•琼斯,将用尽我的余生,去爱护守护亚瑟。

    

    

    哇,还真是一个简单但是漫长的故事,对吧。虽然简单,但是,这却是我愿意守护终生的珍宝,我一直坚持着,并且,已经坚持了50年了。

    

    话说回来,你来这里干什么?哦,我来说说我在这里干什么吧,我是来接我的亚瑟的。没错,就是刚刚故事里的亚瑟哦。那家伙,过了50多年,还是那么傲娇,都说他老了不要再工作好好跟我去环游世界吧,结果那家伙就跟我玩了大半个亚欧大陆就不行了,要回来纽卡斯尔教书。教书就教书吧,他还死活不要我派人来接送,一个人步行和坐公车,真是的。

    

    那也就没办法啦,没有他,我去环游世界也没什么乐子,对吧。于是啊,我也回来纽卡斯尔,在他上课期间,就坐在这个离他学校不远的咖啡厅,喝着咖啡,数着时间,默默地期待和等待着他经过这家店,然后跳出来握住他的手,一同回家。

    

    时间也不早了呢,那我也是时候走到店外去捕捉那个倔强老头呢。谢谢你听我讲了这个故事,哦,别跟亚瑟说噢。

  

    还有,希望你也能遇到一个值得你用上一生去守护的人。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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