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乏味的人才会在早餐时才华横溢
头像感谢Violaoi
有事私信

[米英]琼斯先生的成才日记★

文:疯子诺伊兹

CP:外卖小哥米X作家英

Attention:日记形式,以老米为第一人称还叙写故事

糖,清清淡淡可爱的糖。字数较多,祝大家食用愉快

最近我写的地名似乎总是踩G点,于是用英文代替,望谅解
   
文章整理走这里
  
感谢每一个打开这篇文章的人

    

    

[扉页]

  

    没错,如题所示,这可是世界的Hero先生,也就是我,阿尔弗雷德•F•琼斯的成才日记簿。我明天就要开始找工作啦,一定,一定可以成才的。那么以防Hero未来写传记缺少学生时期和成才时期的衔接时期的记录,所以特地写了这本日记,为未来的我做准备。

   

    很好,现在在看着这本日记的我,是什么身份呢?华尔街之神,还是波士顿之王,甚至是洛杉矶之主?反正不管哪一个,肯定是一个高大上而且超级幸福的身份吧!

     

    

#4月21日  周五 

  天气:又湿又热,感觉被塞进山姆大叔的沾满

汗水的脏帽子里,简直没有更糟的

      

    今天,是一个值得铭记一生的日子。

    

    这一天,是我踏出校门正式进入社会奋斗的日子。这一天,我逆着‘‘大学生毕业即是失业’’的社会潮流,走进工作单位,开始人生的第一份职业工作,让自己有机会挖的人生的第一桶金。

    

    但是,这一天的意义不仅仅止步于此。这一天,我领悟到那句‘‘万事从小做起’’的道理,以及,彻底体会到那句‘‘上苍是最喜欢开玩笑的人’’的真实性。

   

    噢,兄弟,我很想很潇洒地来一句‘‘Just a joke’’,并且帅到不行地浅笑加180度帅气转身离开。然而,理想总是那样的丰满,而现实总是那样的骨感。当我站在一堆被贴好带着地址的小票的外卖盒前时,我都会质疑过去的四年里我在纽约大学的物流管理专业学习的必要性,我的第一份工作居然是和专业只有‘‘物流’’两个字有联系的外卖员。

      

    没错,今天,我,阿尔弗雷德•F•琼斯要好好记住这一天,这是人才从低做起的人生之旅的第一步,区区的外卖小哥我还是可以忍的……肯定可以的,本Hero一点都不后悔跟马修一个赌气从US飞到UK工作呢,一点也不后悔……好吧,还是有一点……真的只有一点点……

     

    ‘‘阿尔弗雷德你愣在那里干嘛!’’一个清脆有元气的男声强行灌进我的耳朵,我连忙回头一看,看到了正穿着厨师服的王耀。黑色的长发被束成高马尾,厨房里的热气让他那张俊俏的东方人脸庞上蒙上一层薄薄的汗珠,那双看似纯黑但是带着几分琥珀色的双眼,深邃而美丽,在热气中仿佛被蒙上一层薄雾,宛如他的家乡里的雨雾西湖一般,朦胧而柔美。朱唇微张,搭配白皙的脸,衬得更加的娇艳欲滴,仿佛正准备吐出动听的话语。

     

    个鬼啊!当我还在感慨厨师长那盛世美颜时,王耀毫不客气地拿起摆在桌子上的宣传单,一把拍我的头上,大声说道:‘‘别愣在这里啊,快去送外卖,否则一会面就糊啦。’’

    

    等等,王耀你是心疼面还是饭店评价啊,你这样本田老板会很无语的。不过这句话我也只能在内心吐槽道,总不能当着厨师长面讲吧。虽然说本Hero确实不太满意这份工作,但是,总不能人生的第一份工作是一点也不光彩地被炒了吧。

   

    一边这样想着,我一边拎起被打包好的外卖盒。本以为会像电视剧里面那种办公室外卖那样,一大堆叠起来很沉,满满的都是工作的激情,随着每一口饭菜的咽下,将最近的快乐和悲伤等一同吞到肚子里。但是,手里的外卖似乎,画风不对啊。

   

    这重量,这大小,明显是一盒而已。难道这家饭店还照顾新人?算了,我觉得这比Hero爬上学院顶楼的那个避雷针上还要难得多。

    

    但是,我越拿越好奇,毕竟这重量,感觉连一人份的都不够。噢,不要质疑Hero的判断,大学时期我可是老是帮基尔伯特顶大学物理课呢,在多次实验下我对重量变得十分敏感,而且也异常准确。但是作为Hero,怎么能在还没到最终目的地时就开始偷瞄信息呢,这实在有损我的形象。

   

    但是,这只持续了20秒。来到自行车前,我实在是忍不住了。环顾四周无人后,打开塑料袋,取出那张小票,好奇地看到底是什么料理那么轻。如果有一点点不妥,我可以去举报饭店偷工减料,这样我一方面我的Hero形象可以深入人心,并且还可以借此离职回到US我那被我那乱糟糟的房间。这简直是一石二鸟,完美之举啊√

    

    随着塑料摩擦发出的清脆声音,我打开成功地将里面的外卖盒拿出带到这个光辉世界,也终于有机会看到贴在表面的小票。哈哈哈,让Hero揭开东亚料理店的黑幕吧!让我看看……日式豚骨拉面,不要葱不要香菜不要海苔不要叉烧不要面……等等,不要面?

    

    这还是我第一次看到不要面的拉面,那么这么算,这密封盒子里只有汤吗?望着那盒子,我感到新的期待和紧张。

   

    说真的,也许真的像马修指责我时说的一样,我做什么都是三分钟热度。现在,我已经对于‘‘造福人类’’的‘‘震惊!London的东亚料理店居然偷工减料’’报道已经没有丝毫兴趣,我对于这个点拉面不要面的神奇顾客感到十分的好奇,也感到十分紧张。

   

    说不定,这个署名为‘‘Kirkland’’的人,是一个满身肌肉,在身上纹着风骚的玫瑰鸢尾或者霸气的左青龙右白虎的壮男;也可能是一个浑身喷着香水的女装男;还可能是一个开门满是垃圾场的味道,胡子邋遢的乱蓬蓬大叔……

    

    越想我就越好奇,在不知不觉间加快了骑车的速度。经过英伦标志性的红色电话亭,绕过繁忙的地铁口,拐进街口是有着巨大透明玻璃台的书店的街道,在隔壁是一家钟表店的小别墅前停下。

     

    这是一栋别致的英伦小楼。拱门式的门洞自成雨棚,白色的三阶台阶上一尘不染,门口扶手雕刻精美,小巧的白瓷百灵鸟点缀在其上。刚刚那场绵绵细雨,打湿了深红瓷砖铺装的仿50年代风格建筑外墙及白色窗棂。雨滴沿着窗棂的雕刻精美的微浮雕,缓缓地落下,滴溅在扶手上的百灵鸟那张开的羽翼上,柔化雕塑那略显僵硬的线条,将它衬得更加栩栩如生,宛如暂作休息,一会便会再次展翅高飞一般。

    

    虽说我并不是什么没有见过世面的人,也见识过不少著名的建筑诸如华丽的白金汉宫还有设计精美的白宫,但是,当我见到这一座小楼的瞬间,我还是不觉地感到震惊。它并没有皇族宫殿的奢华,也没有办公大楼的严肃,但是精练的线条还有英伦柔美典雅的装潢搭配,赋予它不输给宫殿的华丽,赋予它不输给办公大楼的精美,让它成为这条混杂现代建筑的街道上的一道亮丽风景。

    

    我有点看呆了,内心更加好奇。这,这种别致小楼里住着那个订拉面不要面的奇怪先生?不对啊,那位顾客住在奇形怪状的非主流伪哥特式再加个巴洛克的房子才对啊,这明显画风不对。抱着好奇还有震惊,我踩上白瓷台阶,走近红木大门前,犹豫了一会后,按响一侧的白色门铃。

     

    耳边,传来了‘‘叮咚叮咚’’的清脆门铃声,然而等了一会没有听到脚步声。我也不在意,毕竟太早回去也挺无聊的,还不如在这里多待一会,更何况这的景色挺好的,望着街道上悠闲遛狗的老人,快步跑过的上班族,踮起脚尖正趴在橱窗上偷瞄糖果的小女孩,感觉街道以外的繁忙如同遇到阳光的雨雾般消散,时间,仿佛都慢了半拍。

     

    就在我望着街道景色有点出神时,一个有点沙哑的男声传入我的耳中:‘‘这位先生,你可以不再按我家的门铃吗?已经很吵了。’’声音不大,而且虽然沙哑但是那纯正的伦敦腔,把他的声音衬得更加的慵懒性/感。如果可以忽略掉声音里的怒气的话,并且这里是酒吧之类的地方,这也许是一个很棒的相遇。

   

    面前,是一个男子。他穿着贴身的黑色恤衫,浅浅地勾勒着他那纤细的身段,然而诱/人的腰身被套在身外的宽松开襟衫微微遮住,让它若隐若现,再平增了魅力;宽松的七分工人裤将长直的美腿隐藏起来,露出来的一小节白皙的小腿,更加让人浮想联翩。

   

    浅金色的头发自然垂下,轻柔地描绘着他那张看起来十分稚嫩的俊美脸庞;祖母绿的双眼澄澈纯粹,搭配白皙至在阳光下有点透明的皮肤,宛如冬末春初冰雪消融时期的碧绿池塘一般,柔美至极,让人有种温暖生意感。

   

    碎发轻触他那粗粗的如同王耀的海苔卷一般的眉毛附在他的脸上,明明单独看十分的滑稽可笑,但是在他身上显得格外的可爱,仿佛童话故事里的精灵一般。只是,他身上带着的并不是花香,而是带着烤烟醇香的Sobranie,其中还混杂着薄荷清香,为他点上不同于他娃娃脸的成熟帅气。

    

    只是,这个男子似乎十分不悦,他靠在门框上,眼里的柔美被闪烁着的怒火彻底隐藏,那粗眉毛挤成一团。似乎是见我没什么反应,他眼里的不满变得更深,于是干脆直接敲了敲大门,通过红木大门发出的清脆声响十分露骨地表示不满以及提示。

     

    也多亏了敲门的声音,我总算反应过来,将视线从他身上移开。真是丢脸啊,望着一个男人看到失神,而且脸上有点烫。我甩了甩头,清了清嗓子,提起手上的塑料袋,取出里面的小票,礼貌地问道:‘‘请问是柯克兰先生吗,我是‘吃遍天下’东亚料理店的,这是您的外卖。’’说完这十分带感的店名后,我把外卖递给对方。

    

    对方上下扫视了一眼正尴尬地立在门前的我。天啊,这上下扫视的几秒,简直就像是几个世纪那么长。明明Hero我连站在眼里可怕被赋予美名‘‘世纪末的哥斯拉’’的管理学院老哈姆斯面前,还淡定自若地一边跟他瞎扯,一边打游戏。但是在这个才第一次见面的比自己还矮几厘米的娃娃脸男子面前,望着他一边眯着眼睛一边吸烟望着我的动作,我居然感到莫名的紧张。

    

     在我不知道是因为London那该死的微弱但带着湿热的日光还是他的视线作用下,我感觉自己浑身发热。豆大的汗水,沿着我的脸庞缓缓落下,滴在工作服上,让我感觉粘糊糊的,有点不舒服。就在我感觉快要被闷热弄惨时,那个男子缓缓地吐出烟雾,并伸出手,接过塑料袋,礼貌性地说了一句‘‘谢谢’’后,便转身拉门回到屋内。

    

    等等。不知怎么的,我突然动了起来,一手拉住他的红木大门。突然受到外力的影响而阻止大门关闭,那个男子有点惊讶地回过头来看着我。突然的回头,再加上我由于惯性继续向前运动,我和他的距离骤减到以厘米为单位的距离。天啊,他的眼睛真的太美了,这中只在童话故事中存在的双眼,真的可以在现世中存在吗?

     

    ‘‘你有事吗?’’面对这种玛丽苏小说里经典场景,我都不住面红耳赤了,他居然一点反应都没有,已经保持拉门的姿势地看着我,眼里满是冷漠。

     

    ‘‘啊,不……’’我有点不知所措。我当然而且也只能不知所措吧,总不能告诉他我身体不受控制突然想要拉门吧,别说他了,我都不信。但是我确实不知道该说什么啊,这个时候这个状态说的话,不管怎么样,要么就是带着少女粉色气泡,要么就是骚扰话语。

   

    那就随便瞎扯吧。于是我便吐出一句‘‘我叫阿尔弗雷德•F•琼斯,多多指教。’’天啊阿尔弗雷德,你在干什么啊,初次见面而已欸,而且还只是送餐来见面欸,就报名字了?就在期待对方回复名字了?Oh S*it,当年那个用三寸不烂之舌讨来一个星期免费午餐的你呢?现在居然还扯不出一个好理由来应付这个尴尬到想要钻回汤姆大叔的帽子的局面,还像个去便利店买避/孕/套的纯情初中生一样的傻在门边。

     

    就在我快快尬成变形虫地愣在门边时,对方特地用慢镜头般地扯出一个超级假的笑容与我互视三秒后,收回笑容望着我。虽然目光还是那么冷漠,但是他的嘴角似乎微微上扬了几分。然后他淡淡地叹了一口气,微微别过头去,低声说道:‘‘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你这种直接扯门报上名来的。虽然我一点也不想告诉你我的名字,但是……既然你都说了,我不说似乎不太礼貌……我叫亚瑟•柯克兰。’’

     

    亚瑟•柯克兰。这个名字很熟悉,仿佛在哪里听过。哦,不仅仅是关乎知名度的那种熟悉,还有一种,好像和他认识很久的熟悉感。听到名字后,在亚瑟的眼神示意下,我条件反射地松开手,目送着房门的关闭。

      

    亚瑟•柯克兰……我一边思考着这个名字,一边骑着自行车原路返回。经过街口的书店时,我突然感觉好像错过什么重要的事情一般,马上按刹车并跳下自行车,冲到巨大的展示橱窗前。

   

    不会是真的吧,刚刚那个抽着女士烟的瘦弱粗眉毛娃娃脸大叔,是,是这个涉猎广泛,上至严肃的史诗大作,下至普通傻白甜校园青春爱情故事,都可以轻松驾驭的神秘大作家!天啊,这,这实在是太神奇的,真的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第一天的工作,在王耀无奈地叹息声中结束了,原因很简单,我实在是太好奇有关于亚瑟的事情了,在看到可能是他的著作后,我直接推门而入走进书店。本来打算随便翻翻就好,没想到被彻底吸引了,看到书店老板下班我才抱着一大沓书结账离开。于是乎,我的第一天工作,只送了亚瑟的那一份外卖。

    

    不过挨训也无所谓,成功嘛,没有点责骂怎么可以呢,更何况,这书实在是太精彩了,有机会Hero我一定要问问亚瑟,他到底是不是这个亚瑟•柯克兰,这简直是太棒啦!

    

    

#9月23日    周三

  天气:只用了一晚就变冷的秋季晴天。噢上帝,这一天London居然一早放晴了,而且一晚变冷8℃。别的我都不服,我只服London天气

    

    今天是我作为外卖小哥的第五个月零二天,即第155天。毋需质疑,这可是我掐着手指一天天算的。

   

    这也不是说我不喜欢这份职业,做了那么久,也没什么啦,就是累了点而已,偶尔还可以在厨房和王嘉龙他们一起偷吃王耀藏起来的秘密酱汁还有小点心,都吃得我胖了几斤。而且他们也很好相处,相比于其他陷入勾心斗角之争的同学,我这边也许才是最开心的。

    

    而且,算时间仔细了,也许也可以说是我越来越重视这份工作的象征吧。我越来越熟悉这座雾都的行街暗道,并且可以如数家珍地一一说出它们的特征和小秘密。

    

    比如这条专卖衣服的街道,它街尾的那个那家服装店老板特别喜欢吃麻婆豆腐,吃得满脸长痘还要吃,结果一次为了擦汗把假发弄掉了,才知道他地中海如此严重。

    

    比如这条暗巷的深处,有一家手工糖果店。做工精美,价钱公道,每次老板熬完糖浆端出来时总会吸引附近的孩子或者小猫小狗围观。不过老板其实是一个色盲患者,因此他的颜色也老是搭配错,不过糖果真的超级好吃。

    

    比如这一条街口是有着巨大玻璃橱的书店的街道,书店老板一直都不知道他最喜欢的作家,不是他所想象的喜欢四海为家历经沧桑的老男人,而是老宅在这条街道的一座红砖小楼的娃娃脸青年。

    

    没错,在经过本Hero的细心观察耐心打听之下,好吧其实是我直接问的,我知道了亚瑟的真实身份,就是那个涉猎广泛的天才作家。天啊,别提我知道的瞬间有多兴奋了,这个平常签售会一律pass的大神,居然就在眼前!我当时真的是不顾被亚瑟拿起稿纸暴打的风险抱紧他,这实在是太兴奋了。

    

    唔……为什么我这个普通的外卖小哥可以直接问到他的身份?理由很简单,你试试这155天每天都来到这座小楼面前送诸如没有面的拉面、没有鸡蛋的厚蛋烧还有没有豆子的豆浆,还要‘‘顺手’’帮他带来生活用品以及顺便帮他扔垃圾最好还帮他打扫卫生的话,能不熟吗?

  

    因为我是负责那个街区的外卖,而亚瑟又是只点我们这家料理的老熟客,所以一来二往,我们也就熟悉了。他开始直呼我的名字,我也开始给他起各种外号;他会跟我抱怨没有灵感,我会跟他埋怨到处送外卖的辛苦;他会跟我科普London郊外自然风景的美妙,我会跟他讲New York的时尚现代街景;他会一边脸红一边端出一盘被染上诡异的色彩美名曰‘‘正宗司康饼’’的点心给我,我也会拿着一大袋的蓝路路送给他。

    

    有人会对于熟悉的一切感到厌烦,觉得没有一点新意。如果放在过去,我可能也会这么觉得,但是现在,我一点也不厌烦,相反,我越来越习惯于这种熟悉感,甚至开始把他当做一种习惯,一种期待。

    

     说句实话,亚瑟是第一个真的是天天都给我带来惊喜的人,现在我已经习惯性地等待亚瑟的外卖需求,看看今天是什么奇怪搭配还有什么神奇备注,并且就像别人看胖子的头发判断天气一样,看着他的需求在思考他今天的心情如何。

    

    有时候我会觉得,我对这份原本被我归为成才之路的第一个讨厌的障碍的工作改观,也可能是因为他。我不记得什么时候起把画着‘‘离合同结束还有多少天’’的计时表给撕了;我不记得什么时候起我开始学着适应这份工作;我不记得什么时候起我开始学会欣赏沿途的风景。

    

    我只记得亚瑟每次打开门时的动作和穿着;我只记得他那时而握着笔画着树状图,时而在键盘上飞舞的白皙双手;我只记得他坐在阳台端着正冒着热气的茶杯、看着花坛上的玫瑰还有街道的风景时,午后的和熙日光照在他那有点蓬乱的头发上的每一粒金光。

     

    我不记得什么时候起他如此地吸引我,我只记得当我反应过来时,他已经是我心中的所有。

     

    今天,他点了没有饭和猪扒的猪扒盖饭,我还是那样一边戏弄他的奇葩要求,一边绕路并放满骑车速度,偷偷透过他家的窗帘缝偷看他一边看着华兹华斯的诗集一边优雅地夹着洋葱片吃的瘦小身影。感觉,一股暖流流入心田。

    

    但愿时间走的慢一点吧,这样我可以多看看他。

     

   

#12月15日   周一

   天气:London下雪了,轻轻薄薄的,但是着实是雪。夜半时分而来的白雪,铺满了街道地面。整个城市,仿佛被染成白色,十分梦幻,宛如童话

    

    今天一天,London都在下雪了。虽说London不是不下雪,但是人们还是很兴奋,并且合掌期待在十天后的圣诞节也可以有像今天这样的雪,不密,却绵绵不绝。

   

    雪花飘落,一点点地铺满地面,将灰色的柏油路还有暗色的街道铺装都染成白色。孩子们很开心地打着伞在这如同棉花糖一般的街道上奔跑着,就像是进入了糖果世界;大人们踏在这如同毛茸茸的高价地毯一般,仿佛走上上流社会的道路,心情十分的愉悦。

    

    但是我,一点也不在乎这满天白雪,我更在乎的,是快下班了怎么还没有亚瑟的订单。这不对啊,根据亚瑟的习惯,他都在中午12点还有晚上5点半抢在我下班前订餐。

   

    他不可能忘记,因为我那时特地问他为什么订餐总是如此准时,我记得他提到他特地定了闹钟来提醒自己该吃饭了。

    

    他会不会是有约呢?这也不可能。之前有一次他要回Wales参加家族派对,离开家一天。于是他提前一天我来送餐时支支吾吾地告诉我这件事,那时我还笑着跟他说‘‘干嘛这样说嘛,感觉你干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一样’’,并且理所应当地收到了他的一记肘击。虽然那时候我嬉皮笑脸,但是我内心感到一股暖流,很温暖,一点点地流入心间,将我的心房完美填充,让我心里全都是他。

      

    那么这次到底怎么了。我实在是等不下去了,在指针一指到下午6点时我便换下工作服,领起包连招呼都没打便从后门离开。

  

    天还在飘雪,并且有逐渐加多的趋势,但是我已经分毫不待。借着店里的自行车,我加快车速,经过英伦标志性的红色电话亭,绕过繁忙的地铁口,拐进街口是有着巨大透明玻璃台的书店的街道,在隔壁是一家钟表店的熟悉到不行的红砖小楼前停下。

   

    抬头,透过从二楼的玻璃窗那没有拉好的窗帘里漏出的橘黄色灯光,似乎说明亚瑟在家。而门口的积雪一个脚印都没有,仿佛间接证明亚瑟根本没有离开家而且似乎没有访客。天啊,他没有离开家也没有订餐和访客,那他岂不是什么都没吃?我连忙把自行车停进他的庭园,便跑上白色台阶,准备按下门铃。

    

    就在指尖快要按下门铃的瞬间,我犹豫了。没看错,一向果断到被同学称为ky的我犹豫了。因为我脑子里突然萌生了一个问题:我该怎么解释我在这里。

     

    如果是没经考虑,那么我可能直接说‘‘你今天都没有订餐,我觉得太奇怪了,所以我特地来看看你怎么了’’。但是,认真想想,亚瑟他每天都订餐的理由,就算是从我上任起来算,这已经快过去8个月了。8个月一直吃同一家店的料理,是我我都厌了,更别说奇葩的经常只要味道没什么变化的配菜的亚瑟了,他完全有理由不订餐而且也许不订餐才是正常人的选择。

    

    那么,我还能以什么为理由呢?朋友?我和亚瑟,虽然已经熟悉彼此,但是,却从来没有确定关系。如果放在以前,我会觉得没什么,还会很中二地说‘‘世界上的所有人都是我的朋友★’’。但是,在现在,在认识他后,我变得不愿意对他说这种没营养满是敷衍的话。不知怎么的,我很珍惜也很重视和他的感情,我不想随便对他。

     

    那么,找不到任何合适理由的我,还有什么理由按响门铃和询问他原因呢?没有。但是我并不想离开这里,他似乎还没有进食,这对于一个重视吃饭到定时提醒的人来讲,是极不正常的。我越想越怕,跑进院子里,不顾可能会被人称为‘‘变/态’’的风险,翻找着垃圾桶,结果看到了几瓶被撕掉标签的口服液。难道说他病了,什么病,有看医生吗?一想到这,我更加担心,更加想要打开门去找他。

    

    我知道亚瑟也是一个成年人,他比我还大四岁,肯定是具有一定的判断能力的。他现在还在家里,而门外也没有什么外来的脚印,看来他没有去就医也没有叫来家庭医生,那么应该也不是什么大病。但是,就算不是什么大病,像他这样什么都不吃也不去就医,放着放着也可能恶化……我在院子里因为担忧而徘徊着,并且望着那扇透出暖色光芒的窗户,在心里默默地祈祷着他的平安无事。

     

    但是,简单地祈祷并不能安抚我内心的担忧,也不一定会让亚瑟快点康复。想了一小会后,我跳到自行车上,向不远处的药房骑去。雪还在下,雪花落在我的身上,打湿我的外套,让我感到刺骨的寒冷。但是这丝毫不能减缓我的骑行速度。我加快踩脚踏板的力量和速度,并且起身抽车。原本温和柔软的雪花在风的作用下,化身一根根细小的针,迎面袭来。但是我一点也不在意,我只在乎,我离药房还有多远,我离亚瑟家还有多远,以及,我离他还有多远。

     

    进入药房后,由于不知道亚瑟是什么情况,我就把能够买到的有关于日常疾病诸如感冒发烧流鼻涕的药物都买下,塞满了几个袋子。并且在回程途中特地回到店内买亚瑟难得不会剔除主菜的鱼香茄子煲。

   

    准备关店的王耀和菊见到我时有点惊讶,待听完我的点菜后,王耀也没多问,直接脱下外套赶回厨房,破例为我做菜。菊则准备好外卖盒帮我打包好一会马上出炉的鱼香茄子煲后,递给了我。我真的很感动,简单地致谢后,我回到刚刚一直挂念着的小楼前。

     

    门外的脚印,还是只有我的部分。冒着雪,我踏上台阶,来到大门前。望着二楼的那扇还有灯光的窗户,我默默地呼了一口气,看着那热气飘扬,在我眼前弥散,逆着雪花飘向窗外。

    

    看着红木木门,我想了想后,从包里翻出便利贴还有签字笔,在便利贴上写了起来,为这些东西做标注。

    

    [这是感冒药,冲剂型的,记得配着热水] 

   

    [这是退烧药,38.5℃以上才吃,一定要注意哦,还有会有嗜睡的不良反应,要留意哦6w6]

    

    [这是强效药,没到最后受不了不要吃,一定一定要注意!而且记得不可以空腹食用哦]

      

    [这是你比较喜欢的鱼香茄子煲,希望还热,能吃多少吃多少,不要什么都不吃,吃之前要了解一下你现在的情况适不适合哦★]

     

    ……

    

    我坐在台阶上,一张一张便利贴的慢慢写着。每一句话,都很短,但是每一个字母以及符号,都在我的心里磨过不下三遍。最初,我还如同刚刚赶来一样迷茫,不知道以什么理由为借口去看他。现在,随着为他买药买饭的奔波还有对他的话的书写,我终于弄清楚了心里的感情,我也找到了一个让我按门铃的理由:我爱他。

      

    我爱他,我爱亚瑟•柯克兰。这不是错意,也不是一时兴起,是真爱。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就堕入情网,我只知道,在刚刚我发觉领悟到时,我已经无法自拔,而且,我也不打算自拔。我爱他,我想和他厮守余生,我想和他,一同堕入右爱编织而成的情网之中。

     

    把笔合上,把袋子们都堆放在门前,一切便准备就绪,我按响了门铃。与此同时,我跨上自行车,飞快地骑往一个方向,绕路来到亚瑟宅子的后面。

   

    我是幸运的,这里还有一扇没有被拉上窗帘的窗户。隔着厚厚的玻璃还有雪雾,我看不太清楚,但是那模糊的人影,我一眼便认出是亚瑟。看到时,我感觉鼻子发酸,很想哭。同时,我也很欣慰,他还在,这是在是太好了。

    

    我记得在大学时,有个传言时对着雪花许愿也有用。此前我都一笑而过,说什么‘‘Hero可是可以让所有愿望都实现’’的大话。现在,我愿如同那些合掌祈祷的少女一般,为他祈祷早日康复。

   

    雪还在下,打在我的身上,化为雪水,给我地身体带来刺骨的寒冷。但是我却一点也不觉得冷,因为,有他的世界一点也不冷。

    

    

#2月14日   周六

   天气:天啊我已经弄不清楚天气了,今天对我来讲就只能是晴天!★

    

    2月14日,情人节。

   

    这天对我来讲,曾经是不值得一提的节日,过去我肯定会一边为准备告白的兄弟加油打气,一边拿着女孩子们送来的巧克力边吃边找个阴凉的地方慢慢看告白大戏。

    

    但是这一天,对于我来讲第一次如此重要,第一次我让它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我,决定向亚瑟•柯克兰告白。

    

    没有听错,就是告白。上次冬天的感冒事件后,我弄清楚了我对亚瑟的感情,而亚瑟似乎并不讨厌我,相反,他开始越来越害羞。偶尔的肢体接触还有一些小玩笑都可以让他一边炸毛一边脸红耳赤,十分的可爱。

     

    我本身也不是一个能忍的人。我爱他,是Love而不是Like。从明确想法后,我一直想找机会告白,但是又害怕会不会吓到他,会不会让他难堪。我一点也不害怕被他拒绝,告白嘛,本身就是有风险的,但是,我不想伤到他罢了。

    

    就这样磨磨唧唧地到了今天,这个本身就是告白的黄金时期的今天。为了传达感情,我这个完全不会做饭,三餐要么蹭王耀,要么就是蓝路路和泡面的人,特地向王耀拜师求学做巧克力。当然,不是义务的,是献上我花了三个月工资拜托US那边的朋友帮我买来的正版迪士尼玩偶才拜师成功的。

     

    我知道有一些说法是,在情人节这一天送巧克力的都是女生或者……唔……受。但是,这不是能阻止我的理由,我等一个有合理的告白借口的一天等了那么久,你还要我等再等,这不可能。

     

    这一天,亚瑟点了初次见面时的日式豚骨拉面,不要葱不要香菜不要海苔不要叉烧不要面。看着仅剩汤的外卖盒,我小心翼翼地将巧克力塞进袋子里,接着抱着满腔的热情和希望,赶往那栋我朝思暮想的红砖小楼。

    

    和往常一样,我按下门铃后在门边等待亚瑟的到来。但是和往常的30秒内必出现不一样,今天,我等了快3分钟也没有人出现。难道出去了?我一边继续按着一边想到。

    

    就在这时,门打开了。就像第一次见面那样,亚瑟很无奈地看着我,问道:‘‘尊敬的琼斯先生,你别一直按着门铃不放好吗,会吵到隔壁的。’’

    

    ‘‘好好好,亚瑟,这是你今天的外卖。’’说着,我强压快要跳出来的心,手抖的跟筛糠一般地将袋子递给亚瑟。

    

    亚瑟接过,但是出乎我的意料,没有留意到里面很明显画风不一致的绿色包装长板形巧克力。就在我打算‘‘很不小心’’地提示一下时,一本厚厚的精装书塞到我的胸前。

    

    ‘‘这是……’’我接过书,有点惊讶地抱着这本厚厚的书,自然地问道。

    

    ‘‘我的新书……昨天刚刚寄来样本了,送你一本而已。’’低声嘟囔完,亚瑟似乎在逃避什么一样地一把把门带上,‘‘嗙’’的一声阖上。

     

    新书?我捧着书,望着这本之前的史诗大作的下部,苦笑几分。唉,没办法直接跟他说吗,不过也没关系,下次再来就好。就在我一边苦笑着一边随手只握着书背走着时,什么东西掉到草坪上,发出了细微的声响。

    

    被声音所吸引,我回头一看,发现在草坪上,多了一小块被粉蓝色包装纸包装,且用海蓝色缎带束着的长板形物体。这……难道是……我连忙跑过去,沿着包装的纹路,撕开,映入眼帘的,是一块黑巧克力。

     

    天啊,幸福来得太突然,我马上冲回屋前,手不断地按着门铃,然而无人应答。可恶,我有点烦躁,转了一圈后,我停在院子里那一棵树前。

    

    没有试过,又怎么能说不行呢?

    

   于是我纵身一跃,爬上大树,小心翼翼地通过无法称重的树枝,跳入二楼的阳台上。我记得,这是亚瑟的书房。没有犹豫,我试探性地拉门,没想到打开了。看到了坐在长桌前小口咬着我的巧克力的亚瑟。

     

   亚瑟看到我时,脸色一下子就变了。他很惊讶地问道:‘‘你怎么在这里?’’当发现我那越发灼热的视线后,亚瑟连忙放下巧克力,装作什么都没发生,殊不知他的嘴角,还带着巧克力的痕迹。

     

    ‘‘你在干什么呢?’’我笑着,缓缓走过来。

    

    ‘‘我,我在吃午餐。’’亚瑟视线很明显地想要绕过我,可惜,他早已被我包围。

    

    ‘‘噢,是吗?那这个是什么?’’说着,我伸出手,轻轻地抚过他的嘴角,为他拭去巧克力痕迹,并且当着他的面,送到嘴边舔了一下手指。

    

      看到我的举动后,亚瑟的脸‘‘刷’’地一下子变红了,并且还迅速扩散到耳根,简直是可爱到无人能比。他脸红着,颤着嗓子问道:‘‘你……你在做什么?’’

    

    ‘‘我?在吃你的巧克力啊。’’我笑着,温柔地答到。

     

    ‘‘才不是呢……’’

    

    ‘‘对哦,这个确实不是亚瑟的巧克力,’’说着,我从口袋里拿出了亚瑟送给我的巧克力,当着他的面,大口咬下,并且说道:‘‘这个才是呢。’’

     

    亚瑟愣在原地,有点不知所措,眼里,还有几分期待,似乎在等我对巧克力的评价。这家伙还真是,这个时候还是等食评的时候吗?

    

    我想了想,决定还是实话实说:‘‘说真的,挺涩的,不太好吃。’’

     

   ‘‘什么……’’亚瑟打算反驳,但是他对自己的料理还是有自知之明的,刚想说出口,便咽下话语,有点失落地低下头。

     

    看着他,我有点心疼。我伸出手,轻轻地捧起他的脸,看着他那双祖母绿的双眼,一字一句地慢而坚定地说道:‘‘不过,我很喜欢,只要是亚瑟做的,我都喜欢。因为,都是最爱的人做的。我爱你,亚瑟。’’

     

   话音刚落,亚瑟那双祖母绿眼睛里蒙上了一层水雾,让人看了心疼,而又心动。我伸出手,打算为他拭去泪水,结果被他拍开。亚瑟自己擦掉后,带着还发红的眼眶,抬起头来,看着我,大声说道:‘‘你居然觉得我的巧克力不好吃,我,我会用你的余生告诉你,我的料理的美味。’’

    

    一句话概括,那就是,他也爱我。

    

    我兴奋地抱紧他,带着他原地转圈。阳光从我刚刚拉开的玻璃门里洒入,在书房的红地毯上留下金色的光芒。

    

    就像,你进入我的心一样。

     

    就像,你成为我的生存必需品一样。

    

    没有你,我的世界将会坍塌。

    

    还好,你一直在。

    

   

[后记]

    

    大扫除时居然发现了这个,天啊这是什么,本Hero都快忘记还有这本日记本了,好像是和亚瑟在一起后我就懒得写了XDDD

    

     嗯,回答一下扉页的题目吧。现在在看着这本日记的我,是什么身份呢?

   

    和亚瑟在一起后,我就辞去了外卖工作,认真地重新找工作。借曾经做外卖员时炼成的超强体能,我的业务又快又多又好,很快,我就晋升了,现在是企业的副总裁。

   

     我不是华尔街之神,也不是波士顿之王,更不是洛杉矶之主。但是,我如同期望那样,有了一个高大上而且超级幸福的身份,那就是,亚瑟•琼斯的丈夫。

    

   

    [欸我觉得这日记还可以改个名字。] 

     

    [《琼斯先生的成才日记★》更名为《琼斯先生的追妻日记》]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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